来源:检察日报
2018-08-30 09:55:08
日前,有自称“嘀嗒顺风车”的车主在虎牙平台上直播接单过程,被直播对象多为女乘客,而她们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围观”,更不知道直播间里满屏都是针对她们的污言秽语。对此,虎牙平台表示,涉事主播目前已被平台下线。嘀嗒出行则表示,已注意到相关直播内容,但仍未查到直播者的身份(8月29日《北京青年报》)。
直播时代,不少人喜欢在网上“抛头露面”,在宣传自己的同时也能赚上一桶金。作为一种新型社交方式和营利模式,直播本身并无对错。但是,直播并非毫无界限,直播内容本身及获得渠道不能突破法律规定。
身为一名顺风车司机,若车辆的使用仅以其个人出行为目的,对于车辆行驶过程中车内状况及其驾驶过程,司机当然有权上网直播,与他人分享。而一旦车上载有其他乘客,尤其是以营利为目的载有乘客时,对于车内状况及乘客在车内的一举一动,就不再是司机个人的事了。此时,司机若毫不顾及乘客意愿,一厢情愿地直播包含乘客影像的接单过程,供他人品评,则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首先,未经乘客许可私开直播,侵犯了乘客的隐私权。对于乘客而言,其所处车辆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公共场所,而是具有相对私密性的空间,乘客对于自己的位置、所处场所及其在乘车过程中的一言一行,这些都属于法律规定的隐私权范畴,有未经其许可不被他人知悉的权利。
其次,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公民具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报道指出,在接单前,司机就通过分享待接单乘客头像的方式在直播平台与观众进行讨论,结合报道中指出的司机通过直播牟利的事实,此时就已经构成了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至于直播接单过程中乘客的行为举止,则是对他人肖像权更严重的侵害。
再次,直播的画面导致围观者用各种污言秽语对乘客进行攻击,侵害了乘客的名誉权。对于这种平白无故、毫无缘由的言语攻击,乘客何辜?
当然,对于司机的直播行为,若是得到乘客同意,则可能排除其行为违法性。在乘客知晓的情况下,“摄像头”这双眼睛在某些情况下或许还可成为解决司机和乘客之间纠纷的证据。但若乘客对此毫不知情,直播者可能因此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借此事,有必要提醒的是,从直播画面的角度看,搭乘他人车辆的女乘客应当有防范意识,比如选择坐在司机正后方,避免因个人坐姿、着装不慎导致的权益受损。
当下,在一定层面上,网约车行业规范有待完善。为保障乘客权益,平台应该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规范司机言行,对于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于违法违规严重的司机给予“禁止载客”处理等。就整个出租行业而言,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侵害乘客合法权益乃至威胁乘客人身安全事件,是否有必要出台相应的行业规范,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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