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24 13:36:04
作者:韩中锋
据媒体报道,在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大吴村,有一个特殊的爱心书屋。创始人杨海霞今年36岁,初中没有毕业。在外出闯荡时常常感叹文化的重要性,她因此暗自下决心一定让孩子接受好的教育。可是村里的硬件设施较差,“孩子想读书需要到市里的图书馆里去借书,往返也不是很便利”。于是,她萌生了建立爱心书屋的念头。
阅读对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儿童而言更是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阅读是人们汲取知识、获取智慧的基本方法,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基本途径。”
但对乡村留守儿童们来说,平常很少能有父母的陪伴,看护孩子的多数年迈的老人,他们不大可能经常陪伴孩子去市区的图书馆借书看书,就是从观念上来讲,也普遍不如年轻一代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又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所限,不能经常性购买图书。因此,对乡村留守儿童来说,乡村书屋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此背景之下,村民有感于孩子们读书不便,萌生出自建爱心书屋的念头,并付诸于行动,这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也必定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暖闻背后的形势也不免让人忧心:
一是,村民自发建立爱心书屋的模式还不具可复制性,毕竟,像杨海霞这样不顾家人反对,自发筹集图书并建立爱心书屋的人只是少数;二是,即便此类为数不多的案例,未来能否坚持下去还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老公不理解,就连她自己也坦言“弄到什么时候就算什么时候吧”,因为她作为实际负责人,义务承担责任却没有薪酬或补贴;三是,从村民处搜集到的图书毕竟不成体系化且数量较少,有的还十分老旧和残破,甚至盗版书较多,新闻报道也指出,“来看书的多是四年级到六年级的同学,真正适合他们的读物并不多”。
因此,建设乡村书屋,绝不能靠村民自觉,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乡村书屋的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给予乡村书屋建设更多资金、房屋、人力支持。如果村内小学有闲置的教室,可以进行适当改造,负责人可以由教师兼任;若村委会有闲置房屋,也可以就近利用,征集或购买图书。
更重要的是,一定要给予负责人适当的薪酬,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他们感受到劳有所得,真正将精力投入到爱心书屋的建设和维护中。否则的话,乡村图书馆无人打理、维护,即便勉强建成,也无法做到有序开放,图书就有被束之高阁的风险。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相继提出和部署“乡村振兴”战略,放眼乡村,乡村群体对知识、文化的渴望和需求非常的强烈。这不仅开拓乡村人发展的视野,更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持久的动能。对于乡村的孩子来说,他们没有大城市孩子所拥有的各种类型的图书馆,但是他们有小小的“爱心书屋”,而这或许能够点燃某个孩子甚者一群孩子的奋斗之路。
乡村孩子的“梦想”要靠“知识”点燃,面对乡村的基础环境,书本是他们开启新世界的一把钥匙,远在城市的我们永远体会不到书本对乡村孩子的巨大作用,如灯塔,如明星。
我们在点赞杨海霞的同时,呼吁更多有财力有精力的人或者公益组织,加入“乡村书屋”建设,更希望相关部门开启这样的通道,在基建、财力等方面提供支持。或许,眼见的投入并不能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不过,对于乡村孩子而言,要有“功成不必在我”之情怀,要看到不远的未来。更希望以此能够带动杨海霞的书屋能够成为“燎原之势”,点燃乡村振兴的永久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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