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09 11:01:11
作者:朱永华
人血白蛋白被称为“黄金救命药”,临床上经常使用,但患者却难以从医院买到药,于是有人瞅准这一情况,做起人血白蛋白的“黑市”生意。有业内人士透露,国家为保障群众利益,防止医药公司“漫天要价”,对该类药品实行限价,导致医药公司利润降低,生产积极性不高。(11月8日检察日报)
“物以稀为贵”是无法逾越的市场规则,尤其是对于药品,自古以来就是“黄金有价药无价”,药品的市场价格除了受疗效、营销方式、商家道德良知等直接影响之外,药品市场保有量大小更是促成药价高低的关键因素。国家为了保障人血白蛋白等“救命药”“常用药”价格更适应患者购买力,维护群众利益,均对其售价进行了限制,强制其“平价供应市场”。
这也大大压缩了制造企业和营销商的利润空间。而企业本身就是以追求效益为目的经济组织,缺乏利益驱动,生产积极性不高则是必然。由此也带来“救命药”市场稀缺,常用药“有价无市”无处购买的尴尬。而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接机囤货倒卖“救命药”,导致原本市场存量就不高的“救命药”大量流入“黑市”,也就更不值得奇怪了。
很显然,药品尤其是像人血白蛋白这样的“黄金救命药”,如果国家不采取限价措施,任由制造企业和商家“漫天要价”,那所谓“救命药”无疑也就成了广大普通患者的“要命药”,然单纯采取行政手段限制其价格,不能保障企业拥有相应的利润空间,那不仅不符合市场规则,是对药品制造企业的不公平,同样也无法满足市场供应。而流入“黑市”的人血白蛋白,从已经查获的案例看,由医护人员参与倒卖的每一起案值均都达到数百万元,而能够被“黑市”列入目标药品“名录”的也均都是被国家限制价格的“救命药”和平价常用药。
显而易见,国家对“救命药”强制限价对广大普通患者所释放的善意,既毋容置疑,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在笔者看来,既要维护群众利益,对“救命药”进行科学限价,同时也要保证企业享有正常乃至略高于一般药品生产的利润空间,兼顾企业和营销商的利益,毕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求企业牺牲自身利益而过多承担社会责任是既不现实,也不具有可持续性。
实际上,因为大量“救命药”流入“黑市”,由不法分子加价后倒卖给患者,群众的利益非但没有得到保护,消解了限价政策的善意,反而增添了患者负担。
无疑,针对人血白蛋白等“救命药”大量流入“黑市”,仅靠警方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查处是远远不够的,也是“治标不治本”。关键还是要通过医疗改革,从源头上消除流入“黑市”的利益链。同时,医院和医疗机构应加大对患者使用人血白蛋白知识的宣传普及,消除患者对人血白蛋白注射“多多益善”的误区,强化医疗规范,督促和鼓励患者通过合法途径购药用药,不给黑市药品留有生存的土壤,多方努力、多管齐下,既要让“救命药”满足患者的“救命需要”,在价格上更符合患者和生产企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更要保障救命药生产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说到底,无论是“救命药”还是“常用药”,单纯追求“平价”并不符合市场游戏规则,只有通过政策引导,双方兼顾,“救命药”才能确保患者的救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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