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家宝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调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今天,这一要求意义更加重大而深远。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从严律己,塑造“阳光心态”,防范“等价交换”心态导致权与法、利与义天平倾斜。
常见一些贪腐干部在法庭上以充满“委屈”的口吻大谈对国家的“贡献”,仿佛在原有岗位上做了一些事,贪污受贿就有了所谓的“理由”,就可以“抵消”乱作为的罪行;全然不想自己的地位、权利从何而来,手中的权利又该为谁而用。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等价交换”心态。
等价交换原则是商品经济社会最通行的法则,体现了一般的价值规律,“以我之有,换我之无;以人之有,易我之有”。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这种一般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交换原则被滥用、渗透进政治领域,官场贪腐乱象也随之而来。人们常见的“权利寻租”就是这种“交换”的产物。
“社会给予我的,与我对社会的付出几乎是‘等价’的”。个别领导干部偏执地认为,对社会的“贡献”大,索取也应该多,这是“天经地义”的。因此,当一己私利得不到满足时,就千方百计地寻求“补偿”,诸如“政治损失经济补”“仕途损失金钱补”,借以达到某种“心理平衡”。
心态决定状态。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阳光用权”,就要祛除“等价交换”心态,使自己的心态“阳光”起来,时刻警惕等价交换原则侵入党内政治生活,禁绝患得患失的“商人”习气,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就要明白自己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使用权、社会事务管理权等诸多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绝不是私有财产,更不是与党和人民讨价还价的“资本”。
“不让老实人吃亏”历来是党的用人导向之一。伴随选人用人的公开透明,那些真正心态“阳光”、踏实工作的干部,都会成为党和国家的栋梁之才;而个别私欲膨胀,一心算计利益“盈亏”的人,则要当心“因嫌乌纱小,反将枷锁扛”的悲剧重演。(侯严峰 新华社山东分社副社长、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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