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景宁
据央视报道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价格涨到了213元售卖到患者手中,利润达1300%。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个环节中,开药医生获利最多。
善良的百姓可能无法想像,一种出厂价仅仅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层层加价,最后竟然会以213元的高价卖到患者手中,利润高达1300%,对此,人们不禁要问,我们一些平时口口声声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宗旨的医药部门、医疗机构,对患者需求的药品,如此丧心病狂地加价,到底是要给患者治病,还是要抢钱?
患病之人因受疾病的折磨本已痛苦不堪,而此时我们再乘人之危,利用患者治病心切、渴望康复的心理,成十几倍地抬高药品的价格,致使低收入的患者在经济上难承重负,或望而却步,或不得不停止服药、放弃治疗,这不等于是在要他们的“命”吗?而那些在药品加价环节获利最多的开药医生,当把浸透着患者血泪的票子大把地揣进自己的口袋中去的时候,不知是否听到了困难患者的啜泣和叹息?
也许有人会说,商品社会大家都在拼命赚钱,为什么医生就不可以利用自己的方便条件让自己的腰包鼓起来呢?为何医生赚了些钱,就有人大加挞伐呢?其实,笔者也不反对医生收入多一些,笔者也认为我们的医生也应该象国外的医生一样具有“高收入”。但是,医生的“高收入”,愚见应该由政府去满足和解决,而不能从患者身上“搜刮”、“榨取”、巧取豪夺,在政府一时不能保障医生的“高收入”时,在时下的改革举措还不能保证医生有丰厚的报酬时,作为一种高尚职业的从业者,医生就应坚守我国传统的“悬壶济世”的行医理念和道德。
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而决不从患者身上牟取不正当利益,这决不是笔者在唱高调。世上有两种职业是必须具有献身精神的:一种是教师,既然选择了教师这种职业,就应该象春蚕那样去吐丝,象蜡烛那样去燃烧;一种是医生,既然选择了“救死扶伤”,就要以“治病救人”为己任,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如果一个国家到了医生都开始从病人身上捞好处,那就不仅是医德的沦丧,而要认真反思一下,在经济高速运转的情势下,我们的国民素质和道德观念是不是出了一些应该引起严重注意的问题?
药品被疯狂加价的趋势必须得到有力地制止,因为老百姓需要一个合理的药品价格来治病;从药品加价中获取“回扣”的歪风必须狠刹,因为他们是在要困难患者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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