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13 08:34:10
在没有互联网电商之前,消费者从商场、超市或者市集上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商家为了提高销量,会将自己的产品入驻各大商场,超市,特别是一些品牌商,他们的入驻,无论是对商家,还是商场、超市都有利好,前者提升了在消费者的关注度,提高销量,后者丰富商场、超市商品种类,提高商场、超市的格调与人流量,不过最终受益的还是消费者。
其实,这个最朴素的道理,我们在日常的集市上就能看到:每个商贩销售的菜品绝不是一种、二种,而是众多菜品,这样才能吸引消费者的选择欲,增加消费者的选择时间,挑选的人多,便会形成这个菜摊“火爆”的景象,从消费心理上考察,看到这样的“火爆”景象,心中便会生出“物美价廉”的心理暗示,不自觉的会过去瞧一瞧。
到了“互联网 ”时代,电商、网购已经成了大众的生活模式,相信很多人在特定时间里,要么是在网购,要么是在拿快递的路上。这种生活模式之所以成为主流,就在于电商平台产品种类繁多,真正的物美价廉。不过,就在近日拼多多 3年庆主会场遭遇强力“二选一”,大批品牌商家被迫退出活动、下架商品。“二选一”风云再起,让笔者看不太懂。
既然是互联网经济,便意味着有便捷、开放、自由的属性,“买我想买,卖我想卖”,这应该电商平台最直接的特性。如今,让商家只能“二选一”,这种“战术”亦或“策略”,短时间内或对电商平台有益,但长期看,对平台、商家、消费者都会产生影响,平台的商品种类减少、商家销售渠道减少,消费者选择商品的可能性自然减少,可谓“一箭三损”。
值得注意的是,“二选一”对知名品牌而言,或影响较小,但对众多既没有旗舰店,也没有实体店的中小商家而言,却是“灭顶之灾”。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经济能力不同,对商品的质量与品位要求千差万别,而中小商家的产品却是对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有益补充,那“二选一”只会降低中小商家产品的曝光量,导致交易额减少,很多中小商家生存可能很艰难。
从这个角度考虑,在当前中国经济形势下,营造更为开放的营商环境,对中小企业、对实体经济发展是“识时务”之需,也是电商平台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应尽的社会责任。况且,平台的“ 二选一”之举,商家颇有怨言,出于无奈被迫做出的选择,只会招人厌恶。
而消费者也未必关心什么是“二选一”,恰如网友所言,消费者更关心的还是“物美价廉”。在日常消费中,有的人追求品牌,有的人追捧质量,而有的人追求便宜,如此不同的消费需求,电商平台纠结于“二选一”似乎很难get到消费者的兴趣点与消费欲,大有“舍本逐末”的意味。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环境状态下,放下“二选一”的偏执,高质量的丰富电商平台的产品,当时平台应该做的事情。
况且,“二选一”的竞争,已经被纳法律禁规,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显然“二选一”这一招终究不是电商平台,更不是互联网经济走向繁荣的“康庄大道”。
下个月就是2018年的“双十一”,《电子商务法》也将2019年1月1日实施,在此背景下,各大电商平台无论有怎样的“小九九”,“二选一”这样的套路还是省省吧。法律在上,监管之手已经高高举起,众多中小商家却在“嗷嗷待哺”,消费者在盘算“双十一”该买点什么,电商平台也应该来一场“供给侧”改革,让消费真正享受到互联网技术带来的“获得感”。
(文/吴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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