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8 09:01:05
作者:朱永华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国土局新大楼‘高大上’,洗手间、接待室多得吓人。”一名网友近日发微博称,国土局的每位领导均配有专用洗手间、接待室。“该局称工作需要,不违规,敢问这是多高贵?”记者5月14日探访发现,该楼共11层(含地下一层停车场),12名局领导的办公室门口都设有单独洗手间,以及二三十平方米的接待室,以至于领导所在5到7层,每层楼均有6个卫生间及8至9个接待室。(5月17日《北京时间》)
单纯从办公室面积上看,余干县国土局无论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还是其他科室主任,确实不但没有违反2014年11月24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反而比国家规定标准还小了很多,但如果将每个办公室配备的专用接待室和卫生间加起来,则明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近3倍。问题也就出在这里。
这家县级国土局的办公大楼建成于十八大之前的2012年前后,原本给每位局领导办公室设计建造的都是套间,不仅大大超过此后出台的国家规定标准,违反了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与“四风建设”,更在中央屡次强调整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中进行了整改,而从现在使用的情况看,国土局的整改显然是将原来的套间进行了隔断处理,并把超出的面积部分作为专用“接待室”和原本在套间内的洗手间改变了“走向”,说白了,就是把原本可以从办公室内进出的门整改到了室外,面积还是那个面积,使用者还是局领导个人,只是将门开在了办公室的左右,以至于形成一层楼六七个洗手间,甚至专用洗手间紧挨公共洗手间的“奇葩”景观。
虽然当地纪委党风室负责人声称“就算单独设置在领导办公室门口,别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进去,应该算是公共使用”。但事实上这些领导接待室和专用洗手间,里面不仅有个人的洗漱用品,平时都是由领导上锁,普通工作人员根本就不能随意使用,更况且傍边还有敞门的公共卫生间,哪位普通工作人员还愿意去“自讨没趣”?显然,如果说这样的“整改”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或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倒不如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切合实际。而当地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表示拆分后,领导办公室被单独隔出来,保证实际办公室面积不超标的整改观点,笔者更不能认同。
很显然,国家给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设置面积标准,包括要求对超出面积进行整改,并不只是简单的出于实用角度考虑,而是集约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并以此来抵制和反对利用超标办公室来追求个人享乐与奢侈之风,并不是简单的隔出去挂个独立门牌进行“变相占有”,余干县国土局对超标办公室进行的所谓整改,其实就是钻制度的空子,是变相追求奢侈享受,而能够通过“验收”并堂而皇之的享受到如今,却也与当地纪委片面理解中央规定要求甚至是消极态度不无关系,办公大楼每一层、每一位领导办公室的门两边都是“接待室”和“洗手间”相伴,甚至“专用洗手间”与公共卫生间“门挨门”,这样的“奇观”不但明显有悖党风廉政建设,极其损害政府部门形象,更是变相追求奢侈享受的一张“名片”,群众到这样的县级国土局办理事务,能不“惊呆”才是怪事。
硬件整改不只是“另开一扇门”,关键还是取决于思想深处的认识问题,沉溺于奢侈享受的习惯和思维不能彻底转变,总会在硬件设置上动歪脑筋,很显然,余干县国土局领导办公室的这种“应景整改”,应当不是个例,至少在当地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这种执纪观念意识下,是否还有类似国土局这样的“整改”,注定更是未知数。因此,上级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既要对余干县国土局这种消极整改进行严肃追究,更有必要对当地执纪部门进行相应问责,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一系列从严治党的制度规章,既不允许任何地方基层在贯彻落实中悄悄打折,更不能允许消极甚至“变相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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