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尤其要在监督上“添一把柴”“加一把劲”,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
“一把手”应强化“第一责任”。“一把手”的“一”不是“第一权力”,更多的是承担“第一责任”。马克思主义政党提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点,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执政党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被赋予管党治党、推动发展的重要权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强化党性观念,摆正“权力观”,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树牢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基础。“一把手”是“班长”不是“家长”,要增强集体领导观念,摆正自己在领导班子中的位置,正确看待自己“一票”和其他班子成员“一票”的同等权力。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充分讨论,落实党组(党委)议事规则、“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具体规定要求,带头发扬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作风。
拓宽“一把手” 监督渠道,发挥我们党在组织体系、组织制度、组织纪律等方面的优势,把“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同级监督”充分调动起来、贯通起来。强化“上级”监督。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用好述职、任职谈话、监督谈话等手段,强化“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和压力。上级党委、纪检机关健全考核、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个人事项报告、函询等制度机制,把下级“一把手”担当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做实“同级”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常态化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增强领导班子、“一把手”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免疫力”“抵抗力”。
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用好“下级”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引导和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以“有力监督”、有效监督把“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管住用好。(文/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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