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16 09:57:01
作者:朱永华
“考个证就能挣钱,当初考的时候可没想到。”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乔某大学时通过了注册会计师,毕业后,并没有从事财会相关工作的乔某一直将她的注会证“挂”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挂证费”甚至一度比本职工资都高。由于我国的执业资格实行单位注册,相关单位要想取得资质,必须有相当数量的注册人员。这样就导致有些考取了执业资格证的人员,不从事相应的工作,只是把自己的执业资格证给需要的单位注册,单位给与一定的报酬,但本人并不在这个单位工作,俗称“挂证”(1月15日《法制日报》)
如果说挂一个“注会证”含金量很低,每月只能挣点“酱油钱”,给社会造成危害也有限的话,不少涉及水利、环保、建筑等领域的资格证书挂靠,显然就是小巫见大巫了,网上给出的价格披露,注册给排水工程师18—21万元/3年,注册暖通工程师12—15万元/3年,注册岩土工程师25—28万元/3年,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8—12万元/2年(挂章12—16万元)。这些资格证书,不仅具有合法从事某些工程项目建设的必备资格,一旦出现“挂羊头卖狗肉”,证不对人,其工程质量几乎没有任何安全保障,就比如眼下挂靠很热门的建造师资格证,尽管有质量终生追究这一制度条款,然一旦因建筑质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无论如何追责也已经于事无补。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2014年底,北京市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发生坍塌,造成10死4伤,事故背后正是存在所谓的“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备案项目经理”叶耀东的“挂证”行为。起追责结果,也仅是对叶耀东给予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虽然“挂证”背后有巨大的灰色利益支撑,并已形成了较为完整和坚固的利益链条,然排除体制制度所造成的某些弊端之外,挂证违法成本与获利呈现的巨大反差,显然才是对挂证禁而不绝的主因,无论相关证书注册管理办法还是建筑法、招投标法,都严格规定挂靠是严格禁止的行为。但对于违反后的追责与处罚,还只是局限于吊销注册执业证书、撤销注册等行政处罚,几乎没有撼动挂证的威慑力。另外,基层监管部门,对于某些注册企业存在的挂证行为,往往也是本着“不出事不追究”的睁只眼闭只眼,某些工作人员甚至不排除也是挂证这条灰色利益链上是“受益者”。
而且从挂证已成现象被追究者屈指可数的现实来看,遏制并根除挂证,应当也必须上升到法制监管的高度,只有针对挂证行为立法进行从严追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有效消除持证者、企业乃至中介的逐利心理,实现真正的“人证合一”。
显然,随着社保系统和企业数据库、注册人员数据库、工程项目数据库、诚信信息数据库等“全国一张网”的建设形成,人证分离的挂证行为也会“昭然若揭”,势必也会让挂证者有所顾忌。但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挂证现象的减少,势必更会推高挂证的价格,而且无论如何联网可查,关键还得有人主动去查,而习惯于坐等举报的监管部门是否能在联网之后一下子就主动起来,更是不容乐观。报道显示,为逃避查处追究,有人专门为大型环评项目成立一个公司挂靠资质,项目完成后就把公司注销,即使日后出现问题,也找不到编写环评的相关责任人。缺少法制监管的严厉追究,如此“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挂证行为,恐怕非但不能遏制和消除,恐还会滋生更多挂证手段。
挂证对社会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而在挂证背后巨大的利益诱惑下,收益又与惩罚严重不成比例,无论采取怎样的防范措施,显然都难以收到预期成效,唯有大幅提高挂证的违法成本,纳入法治的监管高度,让挂证成为不能触碰乃至“触碰不起”的高压线,只有让包括持证人、企业乃至非法中介在内的全社会都对挂证产生畏惧和“得不偿失”心理,挂证这一极度失信行为,才会在相关领域绝迹并不再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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