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01 00:05:08
作者:孟宪利
近日,一则“广场舞将进入全运”的消息引发舆论热议。广场舞作为一项深受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项目,参与人数众多;但同时活动场所欠缺、噪声扰民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中国新闻网 7月29日)
广场舞本来是强身健体、休闲娱乐、消磨时间的一项很好的运动,但是“抢占地盘”、“谩骂殴打”、“涂漆占地”仿佛已经淹没了广场舞作为强身健体而成为新式的代名词,无论是软暴力事件,还是硬暴力开战,变味的广场舞仿佛被赋予了魔性,变得像一部部黑社会的大片。
以跳广场舞作为强身健体、娱乐社交的平台没有问题,但是为了运动空间以恶劣的手段去占用实属不理智的做法。有人说,现在的老人闲来无事变得自私了,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广场舞已经成为老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说老人用欠妥的方式对阻碍他们运动的人做了些极端的事情,但是可以认同的是,在他们的眼里,不认为这些地方是社会共同的资源,而是其他人却侵占了他们唯一可以社交的平台。
当前,社会上有一种声音,只要广场舞扰民就要清理,必要的时候要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甚至罚款,谁也不能影响我休息的权利;另一种声音是我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跳,只能在居民楼边,小操场、小绿地上跳,扰到谁我管不了,谁也不能剥夺我运动的权利。这两种声音交错缠绕,互为矛盾,看似不可调和。事实上,广场舞作为一种时代产物,有其弊端,同样有其益处,一方面,它符合时代发展趋势,迎合了全民健身的需要;另一方面,它很好地满足了中老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
因此,对广场舞,我们与其一味限制,一味地谴责,一味地清理,倒不如想方设法为其提供相应的活动空间,顺应民意,加以引导。坚持“疏导”与“管理”相结合,既要满足居民业余跳舞活动的需求,又要有效避免噪音扰民。比如,在城市公园等公共空间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度放开学校、体育馆等场地,也可以划设、新建固定的场所。由政府关部门对民间的健身娱乐团体进行登记,为其规划活动场所,并对活动时间、音乐器材的功率等做出规定。同时要运用多种形式,对广大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让群众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引起对噪音扰民问题的重视,增强法制和公德意识,改变不良文化活动习惯,把噪音扰民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相信通过提供场地、强化自律与政府管理等方式疏导,广场舞定能良性发展,不仅成为群众文化生活的一部分,也能成为展示地域文化特色,促进群众体育运动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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