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10-26 14:50:10
2021年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2021年10月3日凌晨1时,青岛市民所熟知的交警李涌,在执行安保任务时不幸牺牲。
两千多年前,史学家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李涌烈士生前虽没什么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有的只是平凡和普通,但他的人生历程却光辉灿烂,他的牺牲依然重于泰山。因为,他的人生充满“爱的底色”,他的生命因为忠诚而化作了“永恒”。
斯人已逝,精神永存。综览其人其事,李涌这位平民英雄不仅让我们感动至深,更教会了我们做人、工作、生活的很多很多。
做人当堂堂正正,心有“大爱”方为正人君子本色,李涌便是这样的人。他爱他的家庭,不仅工作之余尽可能料理家务、照料亲人,更将“一身正气、端端正正”意志品格传递给家人;他爱他的岗位,从警16年先后创造10种“温馨手势”、为群众指路用烂11张地图,33次将载有断肢、心梗、脑梗、流产等危重病人的车辆,开路送到医院,他也因此被记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他爱他的同事,平时在岗巡逻,不仅主动与同事们抢着干脏活累活,而且主动分担同事们的困难忧愁;他更爱我们伟大的祖国,临牺牲前,他的微博上还显示着“我为祖国站岗。祝:国强民富!祖国万岁!”的个人动态。这是处事的风格,更是做人的境界,我们当从李涌烈士身上汲取这可贵品质,努力开阔人生格局、锻造人生高度、提升人生境界。
干一行、爱一行、忠于一行。尽管李涌的职务和身份并不“显赫”,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交通警员,但他却把“爱岗敬业”四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他主导的各类创新性工作不说,单就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岗位坚守,就足以见证一个人的赤诚与执着。尤其是李涌任青岛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队长后,执勤地点位于郊区,经常一上岗就是48小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李涌依然能执法公正、作风严谨,所带中队年度考核连创第一。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对岗位的忠诚和热爱,是很难从事和坚持这样高强度工作的。有道是“一日从警,终身为警”,从李涌身上,我们看到了“爱岗敬业、忠于奉献”的高风亮节,而这也是值得我们汲取的重要“精神营养”。
好丈夫、好爸爸、好向导、好警察、好战友、好榜样……所有这些“好”的称呼,用在李涌身上都不为过。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我们要做的,就是记住他的“好”,留住他的“魂”,用其精神昭示自己、照耀未来,以切实行动守护“岁月静好”、换得“岁月如歌”。(文/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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