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江涛
2月3日晚,《感动中国2011年度颁奖盛典》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晚8点播出,白岩松和敬一丹联手主持,2011感动中国人物榜单正式出炉。过去十年间,《感动中国》节目已经向全国观众展现了100多位各行各业的杰出人物。《感动中国》因其所具有的年度性、精神性以及影响力等特征,《感动中国》节目被媒体誉为"中国人的年度精神史诗"。人们从颁奖典礼上汲取了获奖人物身上所蕴含的震撼心灵的精神力量,尤其是那些平凡小人物的真情、爱心,彰显人性的闪光,不仅让我们庆幸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在,更坚信好人就在我们身边,或许就是我们自己。
每次从"感动中国"获得最多的感动就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不过,要将这份感动放大和延伸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成为每个公民行为的样本,还需要制度环境的积极应对--让每个人都站在坚实、向善与安全的大地上。如果没有一片保护美德与善行的绿荫,做好人、做好事永远都会是孤单寂寞的样本,甚至是遇到他人危急之事,唯恐避之不及。所以,感动中国,感动我们,更该"感动"制度环境。
好心救人者反被诬,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也是一些人想做好事却又不敢的原因之一。广东佛山发生"小悦悦事件"后,引发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再次争议。随即北大等高校高调推出"校长撑腰体",支持学生做好事扶跌倒老人,如被讹诈,校方将提供法律支持和必要资助。然而,"撑腰者"再强大,无章可循,仅凭一腔热血还是靠不住的。因此,当道德已无法有效地约束某种社会现象时,法律的及时介入别无选择。
国外的"好人免责法"值得借鉴。在美国、加拿大等很多国家都有好心人免责的法律条款,这一被统称为"好撒玛利亚人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如果受救者认为施救者是肇事者,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指控他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达到证明标准,则施救者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据报道,深圳市在《助人行为保护条例》中拟对诬赖救助人者设立一定的惩罚。如何让使搀扶老人等救助他人行为反被诬的案件有法可依,通过司法判例对社会道德的引导,积极寻求破解"英雄流血又流泪"、助人者成被告的尴尬,是保护好人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果如是,好人不再寒心,公众不再冷漠。
在2011年度感动人物的获奖人物中,绿了荒山,白了头发的杨善洲、两袖清风的忠诚卫士刘金国更加引人注目。他们既是好人,更是好官,让公众从他们的感人事迹中看到领导干部的浩然正气。特别是刘金国在回应做秀质疑时说的,如果说我是装的,那么,就让所有干部都来装吧,装到死就是真的!的确,要做一辈子好官不易。人们相信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可触摸的,但用人的道德去填平制度的缺陷是站不住的,也是靠不住的。当权力岗位出现了"廉政风险",当贪官在法庭上责怪组织上平时教育和管束不够,当期权腐败和"裸官"狡兔三窟,勤政廉洁的重点不在教育与惩处,而在从制度上正本清源。做一个好官本不该是什么难事,而当下难就难在建立引领正义、崇尚公平和敬畏规则的制度环境。可以说,制度不彰,"集体失语"等种种潜规则不改,好官永远是稀缺的另类。
续写中国人的"年度精神史诗",不能止于每年一次的泪流满面,"好人就在身边"一直传唱下去,好人不会从天而降。让好制度批量生产好人,这是道德诉求,更是现实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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