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10 14:45:04
作者:舒圣祥
为健全完善公务员奖励工作,充分发挥奖励的导向作用,激发全省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山东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
这是山东首个关于公务员及时奖励的政策文件。
和所有上班族一样,公务员也渴望获得奖励获得荣誉,不仅是物质上的激励,更有精神上的满足。不能说,因为你是公务员,所以做任何事都是本分,都不需要奖励。事实上,公务员奖励制度是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公务员效能的重要制度。
对公务员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在《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中都有相关规定,几个基本的原则是: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论功行赏,公平合理,奖不虚施;奖励及时,注重实效。
相比之下,山东新近出台的这个通知,更加强调,及时奖励要突出基层导向,加大基层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奖励比重,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并且明确规定,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受奖励人员总数的20%,市(厅)级单位和个人更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参与奖励。
之所以如此规定,既是因为基层一线公务员和集体,更为需要公务员奖励制度的褒扬肯定,也是因为要防止“自己奖励自己”等滥发奖金行为,不让好好的奖励制度变味为官本位的排排坐吃果果。
这样的担忧不是没有缘由的。三年前,云南某地政府曾因此上过舆论头条。该地每年出资500万元奖励拆建,书记市长均可获15%分成。政策一出,立马受到舆论口诛笔伐。山东此番特别强调向基层一线倾斜,并且严格规定受奖人员的级别和数量,就是要力避公务员奖励制度在落实中变味。
此外,公务员奖励制度好事要办好,充分发挥激励和引导功能,还得加大规范力度,防止奖励过于泛化、平均主义、轮流坐庄,或者过于集中化,形成马太效应。奖励必须与日常考核挂钩,防止暗箱操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当然啦,对基层公务员来说,奖励重要工资更重要,进一步完善晋升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制度,是他们的心愿所在。
总而言之,完善公务员奖励制度,就是要让工作表现突出的基层一线公务员和集体,充分享受到奖励制度的好处;让及时到来的荣誉奖励,激发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奖励认可那些优秀者,荡涤“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不良作风。基层公务员和集体,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最终会让与他们打交道最多的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受益。
这个意义上,山东的公务员奖励新规,结合山东实际,完善和发展了公务员奖励制度,使得体制内的公务员群体,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群体,提高了对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必将有助于建立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公务员队伍,从而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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