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6-07 09:43:06
作者:吴云青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法法庭最近改判了一起上世纪80年代的诈骗案,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耿万喜诈骗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耿万喜无罪。
跟此前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几起改判案件相比,这是一起“小”案子,涉案金额只有3万元,耿万喜原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且这是1986年的事了。
但这起“小”案子的改判,对老百姓来说却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它告诉人们:不是只有大案要案才有人管,冤假错案即便非关人命,即便在社会上鲜为人知,也会得到司法关注。
一起他人眼中的“小”案子,对当事人而言却可能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不但要熬过5年刑期,本不该有的案底也始终烙印在履历上给人生添堵,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委屈和愤懑更不会轻易忘却。
常有人说,“人活一口气”,任何人都想要一个公道,假如把冤情诉诸司法却得不到回应,那么,不仅他不会再相信司法,他身边的人见到这个活生生的例子,也可能会失去对司法的信任。所以,一起错案哪怕再“小”,也会让司法公信力在一群人心中瓦解;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判,都对人民的司法获得感至关重要。
习总书记在谈依法治国时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几年来,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人民法院推出了不少便民举措,各项工作也取得了成效,努力“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司法公正就是由一个个具体个案的公正累积起来的。
事实一再证明,纠正错案,直面并改进过去存在的问题,不仅不会动摇司法公信力,而且能够提振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当公平正义渐渐成为法治社会的常态,人们也需要适应这一常态,相信司法公正,学会走正当途径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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