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25 09:59:04
作者:黄齐超
为铲除“黑心棉”毒瘤,近年来,各地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对“黑心棉”的打击力度。但是由于近两年棉花价格持续上涨,铁路、公路运费逐步上调,据央视新闻记者调查,一条以纺织垃圾为原料的黑心棉地下产业在黑龙江哈尔滨“起死回生”,卷土重来。(4月24日 澎湃新闻网)
如果我们知道自己的被褥来自于医疗垃圾,你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心情想必不需要描述了。利润空间加大,“黑心棉”卷土重来。媒体费尽千辛万苦,才初步揭开了“黑心棉”的内幕,严惩利益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这自然是意料之中的事。不过,惩戒谁?如何严惩?这些是个问题。
先说严惩谁。其一,源头环节,生产厂家、私营作坊。旧物循环利用是应当被鼓励的,老百姓把自己的废旧衣服、被褥买给回收站,然后再做成农业上大棚的防寒顶盖,有何不可?但是,医疗垃圾、住院的棉被等,是有严格的销毁制度。另外,殡仪馆对逝者的义务,也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倘若这些机构把衣服、被褥卖给回收的商贩,做成了“黑心棉”坑害消费者,他们是应当被严惩的。
其二,销售环节。商家应当对销售被褥的填充物来源严格把关,来源地做好备案记录,以便配合相关部门调查,自觉杜绝“黑心棉”。显然,如果明知是“黑心棉”做成的被褥,还当成优质的被褥卖给消费者,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商家了理所当然也要被严惩。
其三,购买者也有被严惩的情况。购买者未必是受害者,比如医院,比如学校,他们购买被褥并不是自己使用,而是给住院的患者、住宿的学生准备的。因为成本低,“黑心棉”做出的被褥就有了很大的诱惑力。因此,查处“黑心棉”,不仅要严惩生产商和销售商,购买者也可以成为被告。
再来说说如何惩戒。我们都希望涉案“黑心棉”的每一个获益者,都应成为严惩的对象,可如何严惩呢?就拿不法销售商这个环节来说吧,按照《刑法》规定,销售额不足五万元,是构不成刑事犯罪的,只能以行政处罚。这时候,我们需要做的有两点:第一,顺藤摸瓜,找到“黑心棉”源头生产商,一并处罚。第二,行政处罚时要顶格处罚,别再手下留情。事实上,对于恶意制作、销售、购买“黑心棉”作为填充物被褥的行为,我们期待更加有力的严惩。在目前状况下,惩戒“黑心棉”,也是技术活,但愿执法部门能发挥机智,提高严惩力度,让惩戒产生最大的震慑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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