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25 09:29:12
作者:朱永华
易xx:在义乌某家幼儿园,放学后小朋友们都在操场上玩耍,小朋友妈妈叫他,他从我身边跑过去,撞到我脚上摔倒了,手臂骨折,报完保险后还有7500元,请问专家我在这过程中需承担多少责任?我站在那里没有动。对方父母让我全承担, 监护人,学校,我每个人各占多少比例?(据12月23日《钱江晚报》)。
客观上来说,一个人站在原地没动,有孩子在听到父母喊自己或因为其他原因,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被站着的人绊倒摔伤,依法依理,站着没动的人都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后果,否者,正如有跟帖网友所表示的那样,开车撞伤人,莫非还要人去赔偿车辆的损失?。
但也有例外,比如车辆停在违停的地方导致追尾或是骑摩托的人撞在违停机动车受伤,停放不动车辆的车主或驾驶员必然要承担违停带来严重后果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易xx站在幼儿园的操场上,又恰逢幼儿园放学时间,应当预知到孩子在跑动玩耍的过程中,会冲撞到自己,既要提高警惕,防止碰倒孩子,更要注意不要妨碍到放学孩子的自由玩耍。
易xx虽然站在那里没动,孩子却因妈妈叫他的突然跑动中,因撞到易xx被绊倒受伤,易xx就应该为自己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场所,站错地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后果,这与本人动还是没动并不存在关联,在那个时间段,易xx既不该站在那个地方,更不该麻痹大意。
幼儿园的孩子基本没有任何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是完全没有责任能力的儿童,但作为已经成年的易xx,既应当对幼儿的某些“莽撞”行为有所预判,更要为这种预判留下充足的避让空间,或是加快离开,或是警惕身边的幼儿不要撞到自己。
总之,既要充分意识到自己的停留对于奔跑玩耍孩子造成的危险,更应当做好防范准备,而保持不动并不是防范孩子撞到自己,或是可以作为孩子撞到自己摔伤不承担责任的理由,这在未成年保护相关法规中体现的很清楚。因此,除了校园保险理赔之外,孩子父母要求易xx承担孩子摔伤的全部责任并不是没道理,即便对簿公堂,易xx败诉的概率也是相当大。
实际上,很多网友为易xx“含冤”,本身就犯了一种概念错误,我们既不能把老人因年龄衰老导致的某些行为与青壮年联系在一起,更不能把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龄儿童的某些行为和成年人相提并论,正因为孩子毕竟是孩子,在听到妈妈急切呼唤之后才会“慌不择路”,如果因为孩子的“莽撞行为”被电梯夹伤,或被某些对成年人没有安全隐患的公共设施造成伤害,这些设施的所属单位均已“站着没动”来推卸责任,那对于儿童保护和儿童家庭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
从易xx这件事上看,孩子家长确实也存在监护责任上的瑕疵,在视线之内呼喊自家孩子应当充分考虑“安全距离”,但易xx确实不应该在错误的时间里站到不该站的地方,无论动还是不动,都会给孩子带来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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