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14 06:41:01
作者:刘天放
春节将至,一年一度的“朋友圈晒年终奖大赛”又开幕了。有人欢喜:企业虽然效益一般,却拿出足够的诚意跟大家分享成长红利;也有人抱怨:公司明明赚得钵满盆满,可摊上抠门老板,要么“一毛不拔”,要么年终奖少得可怜……要规范薪酬制度、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为企业凝聚人气;要让员工利益最大化,有获得感、幸福感——打开“红包”容易,做好这些题目,不易。应在薪酬制度中予以明文规定,给员工稳定预期。(1月13日《人民日报》)
党中央铁腕惩治腐败,打老虎、灭苍蝇,令各类腐败分子闻风丧胆,民众无不拍手称快。然而,几乎所有地方却以“反腐”为名降低了职工福利,甚至取消了职工节日福利,简直到了草木皆兵的程度。《人民日报》就曾发文称:“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这绝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的确,正常的福利还是要按照规定照发,难道反腐倡廉,到头来就是让老百姓得不到正常的福利?如此,反腐倡廉的“经”可就被念歪了,也不符合中央反腐的初衷。反腐倡廉的一个最终目的,就是要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勤政为民,这样才能使我们党取信于民,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人们常说的福利里,一般来说都有“正常”和“非正常”之分。正常的福利,即属于职工薪酬里面的一些会计科目,也包括纳税后合法创收的部分红利等。而“非正常”部分则属于“打擦边球”式的福利,里面有许多“说不清”的成分,里面有一些不透明且异化的开支,因而遭到诟病。所以,停发也要停发那些不正常的福利,而非正常的福利,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正常福利停发,根本原因就在于一些单位的领导害怕摊上事儿,一些单位停发了,另一些单位就盲目跟从。更有甚者,一些单位借反腐之名,任意克扣职工福利,引来抱怨声一片,极大地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反腐败,就是要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对腐败分子就是要“零容忍”,而不是借机降低职工的正常福利。
其实,发放福利,是单位内小范围福利的再分配,福利的市场化改革需要加快。如果今后能从单纯的福利制度中解脱出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的权重,就是改革的一个方向,也是朝着收入分配均等化迈进的一个可行措施。福利本是职工合法收入的一部分,也算是一种间接报酬。就拿公务人员的奖金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章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就该享受年终奖金。其他企事业单位,也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对节假日的福利一味“封杀”,对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肯定不利,也有违中国的特殊国情。
可见,国家规定的正常合法的福利,而腐败却与福利不搭界,生硬地扯在一起,只能说是打着“反腐”的名义去损害群众利益。如果一个垄断国企拿着纳税人的钱自肥,那不叫“福利腐败”,而叫“垄断性腐败”,或者叫“行业性腐败”。如果政府机关的福利发放存在问题,对内部职工发放的各项福利严重超标,那也不叫“福利腐败”,而该叫“制度性腐败”。因此,既要反腐,也要发放符合规定的福利。反腐倡廉,绝不能转移目标,不能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定要把大家对贪腐关注转移到打击腐败分子上来,绝不能使群众受到“误伤”。总之,就是不能把“反腐”与“正常福利”相混淆。如果反腐使群众受到牵连,使其受“误伤”,就与反腐的初衷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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