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6-12-23 09:22:12
作者:刘天放
6岁女童跟着家长横穿马路,但家长不知道的是,孩子突然折返,结果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近日,常州经开区交警大队公布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案情。经权威机构的司法鉴定,事故发生时轿车的实际行驶速度为每小时61到67公里,超过五一路限速60公里/小时的规定,属于超速行驶,这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原因。而从女童谢某某这方来说,她在没有人行横道线的马路上突然横穿,其母亲韦某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警方裁定,这起事故中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12月22日《现代快报》)
女孩才6岁,过马路正是需要父母监护的时候,而此时女孩的母亲正忙于搀扶着醉酒的女童舅舅去车上,对于女儿两次横穿马路的行为根本没注意。更令人费解的是,当晚亲戚间聚餐,散席后女童被撞大约半分钟后,韦某才从车上下来跑向现场,这是何等的糊涂。花一般年龄的女孩就这样逝去了。当然,悲剧的发生与那辆超速的肇事车也有关系,但女童的母亲难逃其责;交警部门做出的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的事故认定,也是客观和公正的。
虽然我们不能说女童的妈妈就是造成孩子死亡的“凶手”,但至少这样的母亲真的有些不适合做母亲。也许在有些人看来,生个孩子不需要理由,难道生孩子还需要理由吗?简直是玩笑一般。是的,人是由生育权的,可如今,不少父母把孩子当成私产,不是纵容、娇惯,就是当狼爸虎妈,却往往对父母应该承担的责任后者不清楚,或者熟视无睹。
生孩子相对容易,而养孩子却很难,不是所有准备生孩子的人都对此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连对孩子的监护都马马虎虎,何谈对孩子的养育?如果问问大家为什么生孩子,理由一定五花八门: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父母催促就生、用孩子点缀婚姻、延续自己的生命,延续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等。甚至“避孕失败”就要孩子了,或者为尽社会尽义务的也大有人在。可是无论什么原因,生孩子不是显摆自己的本事,不是炫耀孩子的所谓成就,而是要更实际地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一个健康、安全、愉快的环境。生养孩子,不是给其好吃好穿就行了,还有承担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
可见,很多人生孩子与实用主义和工具主义相关,不少都是在计较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就是没有考虑孩子出生后自己作为父母该承担的责任。养孩子当然不能被社会义务绑架,但至少也要知道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也许,生孩子为什么有些不好回答,甚至有些人终其一生也没有想过,或者想清楚,但至少也要知道,在孩子未成年时该尽的安全义务和责任。
既然选择了为人父母就要担起这份责任,得明白抚养孩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要考虑孩子的吃喝等生活问题,确保身体健康,还要注意孩子的安全。千万别以为满足了孩子的物质需求就万事大吉了,如此,还是养宠物比较好。既然孕育了孩子,就要善待他们,给他们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孩子被撞,家长浑然不知,这样的母亲配当家长吗?
本来,上述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对儿童的任何疏忽,都有可能给其带来伤害,不但是交通事故,其他方面也需要做家长的尽职尽责。想必这位失去女儿的母亲现在一定是悲痛欲绝,可是她也是悲剧的制造者之一。车祸猛于虎,也可以借这句话说:家长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不到位也猛于虎!由此,除了这位妈妈,还有多少人不适合做父母?希望人人反思。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立场,仅供参考。】
建行特约齐鲁时评,欢迎投稿!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