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鹏
近日,济南市相关海鲜批发市场部分商贩用甲醛和火碱“泡发”虾仁、鱿鱼、海参等海产品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记者将在济南七里铺批发市场买的海鲜产品,拿到山东轻工业学院实验化验后确认,ph值高达14,要浸泡冲洗至少五遍,方能达到正常食用标准(据1月3日齐鲁网)。
2012年春节临近,采办年货已经成为老百姓这些天谈论最多的话题。然而,市场上,特别是在食品领域,商家为我们提供的产品是否都安全可靠呢?
事实告诉我们:答案并不乐观。除过济南市海鲜用火碱“泡发”事件之外,近日,继乳业之后,广东多批次食用油也被国家质检总局查出了致癌物质黄曲霉素超标(据1月3日《南方日报》)。
面对屡规不范、屡禁难止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着一些共性:比如食品生产与经营者受利益驱使,用强碱火碱“泡发”食品,违背良知甚至违反法律的主观故意;比如相关管理制度、体系的缺陷等。
然而,在商人驱利本性无法改变,法律制度健全需要时间的情况下,我们的相关管理部门,果真都各尽其责了吗?透过海鲜“泡发”事件,黄曲霉素超标事件,以及近日的相关食品安全事件,我们不难发现,管理的失职、执法的疲软,所造成的法律与制度形同虚设,已经成为助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因素。
首先是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不重视。往往,很多食品安全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有了“超标”、“致癌”等检测结果,媒体都已经接连曝光与报道了,而一些涉事的地方相关部门却后知后觉。排除掉事件重大涉及面广,由地方发现问题,而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结果的案例,这种“现管不如县官”怪现象背后,藏着不能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以安全为重的、消极的执政态度。
其次是各监管部门尚无法形成有效合力。“龙多不治水”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质检检出问题,却无处罚权,工商部门说:我“惹不起”,卫生部门则表示我一家也管不了……于是乎,老百姓只好用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代价,来做问题食品的“小白鼠”。
再次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聚氰胺”害人不浅,“三鹿”倒闭即完;出现了“染色馒头”,就去这家厂子查查;来了“瘦肉精”,拉出几个养殖户“祭刀”算完……至于黄曲霉素是从饲料里来的,还是从油菜籽里化学反应合成的?甲醛与火碱是如何流入海鲜市场的?该如何避免饲料、原料不合格而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这些却从来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办法和交待。
年关将至,堪忧的食品安全形势,无疑是对相关监管部门的督促与鞭策。也只有相关管理部门端正态度、以民为本、加大重视,形成合力、联合监管,加强力度、从严管理,从重处罚、加大违法成本,问题食品才会无处藏身,老百姓也才有希望过一个平安、舒心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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