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鹏
“今后将定期对酒驾违法犯罪行为在媒体上进行实名曝光”,济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曹凤阳在2月9日召开的整治酒驾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对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查处的260名酒驾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媒体上进行首次实名曝光,并曝光处理结果。(据2月9日齐鲁网)
酒驾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违法行为,刑法修正之后,严重的醉驾行为甚至会构成犯罪。然而法律的严厉并未能有效震慑一些人的“顶风作案”行为。酒驾频频发生,“过年谁不喝点酒”的侥幸心理普遍存在。
比如,前不久,在山东菏泽就出现了一个有名的酒驾“咆哮哥”,不仅酒后驾车,而且推搡前来查处的交警,在大街上教训执法人员、炫富摆阔。而在全国范围内,2月2日,广西桂林一男子酒后驾车,致使3名路人死亡;2月8日,各媒体均刊载了程金松酒后驾车送女儿求医,结果撞死一家祖孙三代4人的惨剧。
这些血的案例充分说明了,控制与杜绝酒后驾车行为,法律惩治力度的加大很重要,但单纯依靠法律,甚至依靠事前公布“酒驾成本”等方法,依然是无法达到的。
那么做为一种附带的处罚方式,实名曝光随酒驾处理与处罚同进采用,无疑就成为一个不错的办法。一方面,实名曝光的是一些驾驶者的违法行为,违法就应付出相应代价,包括处罚的公开。因此,曝光酒驾者以及对酒驾者的处理结果,并不会牵连到被曝光人的隐私等问题,无疑是可取的。
另一方面,中国人好面子,对于一些人来说,往往罚钱无效、甚至拘留、判刑无效,但将其违法行为曝光,公开晒在阳光之下,却往往能起有效的震慑作用。
实名曝光酒驾,有利于杜绝酒驾行为,对当事人生命安全与他人利益,对社会安全与交通安全均有积极意义,不妨一试,也不妨推而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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