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子甫
2月26日,全省卫生工作会作出部署,今年我省将在县级及以下医院全面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并将推行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式服务,逐步建立初诊在社区、按需进医院的诊疗模式。(2月27日《大众日报》)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急诊病人因为没能及时缴纳保证金、治疗费或者因为诊疗流程繁琐、某一时段病号太集中而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耽误了救治,轻者治疗、抢救难度加大,重者失去了生命。然而,我注意到,所谓的“先诊疗后付费”,类似住院患者预缴押金的诊疗服务模式。由此看来,“先诊疗后付费”并非大踏步地突破旧急诊模式,只是医疗服务完善的一个表现。在我看来,“先诊疗后付费”只是解决医患矛盾的一小步,看上去动作很大,执行起来变化不大。
原因是,一方面,急诊患者除了自然病危就是突发事故造成的伤员,预缴押金未免不现实。谁愿意早早把钱交给医院,等待“急诊”降临到自己头上?这不是自己在诅咒自己吗?另一方面,一些患者及家庭的确十分困难,又突遇变故,不管是“先诊疗后付费”,还是“预计押金”,都缴不起怎么办?还让病号苦挨、等死吗?再者,如今社会的信用度较低,如果有人恶意拖欠怎么办?此外,钱也缴了,病人还是得不到及时救治怎么办?由此可见,“先诊疗后付费”还面临很多挑战,要解决医患矛盾,必须从最根本上解决“人命关天”和“以药养医”的问题。
医患矛盾远不是一个先诊疗后付费和以时间换空间的“概念”转换问题。譬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意外及过失、有创性检查、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患者安全事件等,不仅给原本就忍受病痛折磨的患者雪上加霜,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医患关系,甚至社会秩序。
个人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政府、医院等有关方面要不断研究、探索,不妨从以下入手:其一,加强医疗保险的普惠,将医疗保险基金作为急诊等诊疗的“预交押金”。目前,还有一部分“夹心层”没有医疗保险。其二,实行医疗保险全国“一卡通”,一个患者在不同地方门、急诊,都可以凭这张身份“保卡”获得治疗。其三,加强医院的公益性,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实行医院“医”、“药”分离。其四,实行同城医疗工作者“大调度”。在以时间换空间的基础上,一家医院接诊但不能救治,可以调动其他医院的医疗工作者前去接诊。
患者是以救死扶伤为终极使命——医院的“上帝”。患者的生命和安全既是医疗从业人员的本职,又是政府和医疗机构的天职。因此,解决医患矛盾,必须以“生命尊严”为名,让患者无时无刻不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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