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06 10:56:03
作者:罗志华
过期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当普通垃圾处理的过期药品可能会污染土地、水源,破坏生物链。深知这一危害的居民王女士最近却发现,过期药无处可送,只能自行处理。目前北京市过期药品回收情况如何?居民如何处理过期药品呢?(3月5日《北京青年报》)
过期药处置不当的危害无须赘言,但有处置习惯的居民少之又少,多数居民只是随手扔弃,把过期药当普通垃圾处理。即使居民有觉悟处理过期药,如何处理又是个大问题,不仅回收箱很难觅见,即使偶有发现,大多尘封已久,或者有回收无处置,居民的热情顿时锐减。
为了走出这个困境,不少地方进行过不少有益尝试,出台了一些好办法或“金点子”。比如由广药白云山首创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免费更换)”公益项目走入第十几个年头,在广州等地已初具规模,赢得市民的点赞。早在2009年,上海就规定全市3800多家大小药店今后必须全部配备回收过期药的小药箱。此外,用旧药换新药、给药店发放补贴等好做法,也在一些地方得以试行。
但好办法再管用,也属于地方独创,难以复制到其它地方。且只要过期药回收不属于法定职责,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统一的流程,再好的短期举措,也可能遭遇不受待见的尴尬局面,药企、药店与民众配合是觉悟高,不配合也不应该受到指责或处罚,因此这方面再好的创新,也只能管用一时。可见,过期药如何回收,缺乏的不是短期举措,不是自由发挥,而是由规则建立起来的长效机制。
但恰恰在规则与机制方面,却存在回收责任不清、渠道不畅、程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由谁负责牵头,怎么转运,到哪里销毁,随意扔弃该如何处理、责任单位不作为怎么问责、过期药知识宣传教育如何组织实施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过期药回收靠临时决策,靠单位和个人自觉,当然难以持续,也难免导致推诿和回避。
建立统一的过期药回收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是当务之急。让过期药回收成为法定职责,成为公民的基本素养,成为有章可循的一件事,方能从根源上解决好这个问题。且长效机制是否接地气和富有操作性,对过期药回收制度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将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垃圾分类回收虽然不缺规则和机制,却仍然难以实施,这个教训应该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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