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文斌
近日,山东历下正在研究对受侵害的警察设立“委屈奖”。据了解,警察在为自己维权过程,除了可以“帮自己人说话”外,尚无专门的警察维权法律法规。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丽涛在两会上建议增设“袭警罪”。(3月12日《齐鲁晚报》)
任何行业都有自己的委屈,警察自然也不例外,碰到委屈的时候,碰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时候,能得到“委屈奖”也不错。这么想,似乎很能理解警察,但警察的委屈,真的能够由“委屈奖”解决?
警察的委屈从哪里来?诚然,有不法分子不将法律放在眼中,不将警察放在眼中,比如,“警察怎么了?打的就是警察”,如此嚣张,能用“委屈奖”解决吗?显然是不能的。该用法律来解决。而且法律明文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袭击人民警察的,经警告无效,民警可使用警棍、催泪弹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既然法律规定了,警察碰到该硬的时候,还是要硬,过度的软弱,显然有损法律尊严。至于警察做到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肯定是些小事,警察受到委屈,也没事,何必要用“委屈奖”来安慰?
据了解,早在2000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率先成立了人民警察正当权益保护委员会。2005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民警维权工作也全面启动。可这样的维权,竟然是仅局于公安机关内部,显然未能让人信服。
最后要问的是,“委屈奖”的钱从哪里来?恐怕还是纳税人的钱,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拿纳税人的钱发奖金没有区别。如果委屈仍然是由警察自己说了算,岂非等同于“权力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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