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玉印
山东今年将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方式,并逐步向市级医疗机构推广。(2012-02-27人民网)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以来是人们绕不开的话题,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不仅仅是尊重百姓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年两会之后,山东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方面,推出了两项措施,一方面加大政府资金筹资力度,“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另一方面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这两项制度不但深得人心,而且也更人道,为山东乃至全国新农合谱写了新篇章。
如果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那么“看病难、看病贵”同样不是社会主义;“先诊疗后付费”,有效的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人人都能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好处,这是我们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所期待的目标。
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就是落实让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如果有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也许就不会发生吴远碧“剖腹自救”那悲剧的一面,社会就会多一份温馨。
有了“先诊疗后付费”,就会减轻患者因筹措大笔住院押金带来的困难,医院里就会少一些因资金不足带来的愁眉苦脸。“先诊疗否付费”,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坊间常常传出因筹集住院押金而走上极端的新闻,他们不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等死,走上歧途也实属无奈之举。
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不但让老百姓更加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也让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才是“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的本色,是新农合带来的好处,这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我们坚信山东医疗改革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不但成为我国新农合的一个亮点,也一定会点亮全国新农合;我们期待山东为新农合再谱新篇,让社会发展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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