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子庆
截至目前,湘潭市委组织部仍未回应关于90后副局长王茜的“年龄、学历、提拔依据”等质疑。不过,昨日晚间,微博个人说明为“湘潭国家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委书记”的@肖克和发布微博称:“鉴于社会各界对王茜同志拟任岳塘区发改局副局长(副科级)一事提出了质疑,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王茜同志暂缓任用。(4月20日《南方日报》)
近年来,在干部年轻化的趋势下,社会对年轻干部的关注度相当高,且多为质疑。应该说,在“官二代”“富二代”层出不穷的社会语境里,这是干部年轻化过程中的必然产物,这也必然要求各地在选拨、任用年轻干部时更加审慎、严格。只有这样,才可以说是对得起社会关切;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干部年轻化这一政治工程做好做实。
需要提醒的是,年轻干部容易遭受质疑,并不是说暗箱操作、任人唯亲等问题容易出现在年轻干部的任用过程中,而是相对“年老”干部,部分年轻干部的“崛起”过程,往往出乎常人意料。例如90后副局长王茜,她在不到19岁就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若联系中国的学制,也就是说,王茜不到3岁就读小学一年级了,仅这一违背常理甚至常识的现象,就足够引发公众的质疑和焦虑。进而言之,如果说我们尚不能对这些看似违背基本常理的现象迅速做出合理解释,那些看起来没问题的干部,恐怕就更易通过任前公示这一关了。
事实上,自2001年中组部制发《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已经走过了整整11个年头。实事求是地讲,这一制度在推行过程中,收到了积极效果。它把扩大民主从干部推荐、考察环节延伸到任用决策阶段,把民主参与的范围由部分干部扩展到广大群众,有利于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但经历十多年的实践,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例如重过程轻结果问题——不少地方把干部任公示简单理解为一个程序、一种要求,至于公示遭受质疑究竟该怎么办,往往是被动应付,甚至不了了之。
去年7月,云南副厅级干部党煦燕任前公示后,网上出现大量反映其涉嫌履历造假等问题的材料,当地最终答复为“鉴于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的问题正在调查,暂缓任用”。眼下,一年都快过去了,关于党煦燕的调查究竟怎样了,外界仍是一无所知,也无从知晓。又例如前不久,山西长治“神童干部”扎堆事件引发公众质疑。如今公示期早已过去,当地给出的答复仍然是,“引发公众质疑的8名干部还未上岗,至于何时公布调查结果,现在还不好回答”。
诚然,对公示期间遭受质疑的干部予以“暂缓任命”,可能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在短时间内确实无法查清。但问题短时间内无法查清,并不等于问题就无法查清,更不等于就可以采用缓兵之计一拖再拖——若一有干部在公示期间遭受质疑,就用“暂缓任用”待之且再无下文,这不仅是对外界监督的敷衍,更是对任前公示这一制度设立初衷的无视乃至亵渎。正因如此,湘潭方面对王茜的“暂缓任用”,并不能作为回击舆论的“终极武器”;从某种角度上看,“暂缓任用”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下一步工作还需监管部门迅速调查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以及最终处理结果。
总之,地方在干部任用遭受质疑时,不能总用“暂缓任用”一笔带过,更不能将“暂缓任用”视为一种缓兵之计试图去安抚舆论——等时间拖久了、舆论浪尖过了、社会逐渐淡忘了,那些干部任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就可以不了了之。毕竟从本质上讲,这涉及到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求是》撰文指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实际上有一个重要前提,即如果说权力来源尚不能真正阳光化,要实现权力运行的阳光化,又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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