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22 09:39:11
作者:罗志华
把证放到药店,按月就能领取一两千元租金;有专门的租赁网站提供租证交易,甚至衍生出大批只为“租证”而考证的人群……国家规定,新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但当前很多药店只见证件不见人的“影子药师”现象依然存在,且形成了一条药师租证、药店用证、专业网站牵线搭桥的黑色产业链。(11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影子药师”现象对用药安全构成极大的危害,因为药店看上去有药师,实际上却没有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等相关服务,处方不经药师之手,药就销售出去了,顾客用错药品等现象就难免出现。
“影子药师”现象首先需要通过监管来整治。《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21条规定,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仅这条法规执行到位,就足以对“影子药师”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十分明显,且多数执业药师在医疗机构工作,全职到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更是少之又少。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曾要求药店在2015年底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到了2015年,由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等原因,又决定未来五年执行过渡政策,延长现有从业药师资格期限至2020年。
执业药师不足,但药店又必须具备药师,再怎么打击,但这对矛盾仍无法解决,只有加大执业药师培养力度,让药师数量跟上药店标准化建设的步伐,方能从根源上化解这道难题。
此外,顾客的监督也不容忽视。药师是否在店,药店是否违规销售处方药,顾客比执法人员还清楚。根据相关法律,药店违法向顾客销售药品,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就得承担相应责任。
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要顾客以此为由打官司,药店理亏在先,仍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假如这种群众监督力量能够得以调动起来,药师挂证几天或许就会惹上几场官司,他们就不敢为区区小利,甘愿去冒巨大的法律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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