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01 14:35:10
作者:刘天放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修订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新修订《规定》强调高等学校应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规定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坚持“同工同酬”原则,保证高校辅导员人事聘用要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9月30日 中国新闻网)
正像该负责人介绍的,修订出台“规定”,就是要着眼于回应广大高校辅导员的实际关切,着力解决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今,高校的专职辅导员与学生比例失调,即学生多、辅导员少是几乎所有高校的尴尬,一名辅导员管理数百甚至数千学生的状况并不罕见。
大学辅导员,虽然其工作性质上表面看相当于中小学的“班主任”,也与大学辅导员的工作有很多有相似之处,但在不少方面,尤其是从工作内容上看,都比中小学班主任看似更凌乱、更复杂。重合的地方,一般是要求这些老师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他们是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甚至“人生导师”。但中小学班主任一般都是任课老师,而大学专职辅导员不是任课老师,他们只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
我国于1952年提出要在高校设立政治辅导员,次年清华、北大向当时的教育部提出试点请求后,不少高校建立了辅导员制度,主要做学生的政治工作,是学生的“政治领路人”。在经历一些政治运动的磨难后进入改革开放时期,辅导员的工作逐步向思想政治教育转变。
直到九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辅导员工作的定位才开始明晰,即除了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外,还开展对学生的帮困、心理辅导、职业辅导等工作等。进入新世纪后,辅导员工作越发受到重视,侧重点是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兼顾扶困、心理、就业、职业规划、人际关系等。
可见,大学辅导员的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不可预知性强。然而,辅导员的定位虽然较为明确,却在实际工作中还是经常被边缘化,在职别、待遇等上都与其他教职员工显得很不一样。而本次规定,除了明确规定辅导员该有的待遇外,还规定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坚持“同工同酬”原则,保证高校辅导员人事聘用要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辅导员不足的问题,解决了兼职辅导员在待遇上吃亏的问题。
其实,本“规定”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进一步明确了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职责、身份、专业、选聘要求、待遇等。然而,最大的难点还是各高校如何才能使辅导员足额配备,这就需要各高校把“决定”认真落实到位。不过,“规定”仍停留在“要求”层面,仅对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职责、发展与培训、管理与考核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而对那些不能达到专职辅导员与学生比不低于1:200要求的高校,怎样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这就给不达标学校留下一个“豁口”。
如果想把辅导员这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角色继续扮演好,除了保障辅导员的权益外,还要开拓创新,进一步探索出符合时代发展的大学生成长规律,与时俱进做好辅导员该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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