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微博引发了热议,微博称:小学班干部制度是在培养“汉奸”,发达国家小学没有班干部制度,建议取消该制度,让所有孩子平等成长。(12月11日,中国广播网)
因为小学班干部的一点“特权”和打小报告的行为,就说小学班干制度是在培养“汉奸”,我看言过其实。
某些网友总结称,小学班干部制度培养的“汉奸”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为强权效力;二是告密;三是奴役同胞。请问,班干部听从班主任的安排,协助其管理班集体,这能叫为强权效力吗?班干部将班上的“坏人坏事”及时向班主任汇报,以便班主任更好地了解班级,管理班级,这算告密吗?班干部对违反纪律的孩子进行一下提醒,这是奴役同胞吗?如果按照有些人的说法,学生是不是就该不听老师的话,同学间发生的事一律对老师保密,对违纪的学生全都视而不见呢?真是岂有此理!
作为一名有着20年教龄的教师、班主任,笔者承认,现在的班干部制度确实有点变味。一方面,一些家长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获得更多的锻炼机会,培养孩子的“领导才能”,替自己的孩子“跑官”;另一方面,一些班主任为了牟取私利,总是想借安排“学生官”捞点“油水”,本应人人都有机会担任的班干部职位便成了少数“关系生”的专利。
但是,笔者以为,对出现问题的班干部制度,大可不必上纲上线,然后一棍子打死了之。我们完全可以稍加改革,使班干部制度摆脱各种利益的绑架,成为面向所有学生的锻炼平台。譬如引进“轮流制”,把班干部定位为“服务性岗位”,然后给每一个学生提供为其他人服务的机会,让“班官”成为班级的“勤务员”,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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