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媒体纷纷发表评论,为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的讲话叫好,说是“为基层民众自治腾出空间,为社会改革争取时间”(《南方都市报》),是“社会管理创新释放新信号,尊重群众权益达到新高度”(《羊城晚报》)。
我也为朱副书记的讲话叫好。由民做主多好啊,不用什么都听当官的。上任领导让你种橘子,现任领导叫你种柑子,再下任可能要你种柚子,届届都有新思路,能不能挣钱他可不管,到头来换届了,他拍拍屁股走人,可老百姓不能跟着走啊。但由民做主也要有条件。那块地种什么当然可由民做主,但那块地怎么处置能不能由民做主?不能。土地是集体的,个人不能做主,应该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可是,在很多地方往往是村委会就决定了,甚至书记、村委会主任就代表村民决定了。所以说,在目前条件下,还做不到完全由民做主。按村民组织法,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但真正做到民主自治的有多少?完全按照村民意愿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有多少?村委会真正代表村民利益的又有多少?在一个还不健全的民主法治社会里,让最底层的村级搞民主法治是不现实的。村委会领导办事不公,村民的权益受到损害,就要讨个公道,就要找上级反映问题,最终还是要领导为民做主。
当官为民做主是天经地义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老百姓不是反对当官为民做主,而是反对为民乱做主,反对官官相护。如果当官的秉公办事,真心实意地为民着想,为民做主又何妨?(曾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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