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6-09-28 09:37:09
作者:刘鹏
近日,在深圳工作了20年的刘汉廷先生告诉记者,自2012年以来,他的身份证信息一直被人冒用并四处举债。四年来,刘先生因此涉及的诉讼案达32宗,负债金额超过7900万。同时他的户籍信息中还多了一个“妻子”与两个“儿子”,这一假冒的妻子的身份证信息同样背负高额债务。记者就此事致电刘先生户籍所在地广东惠来县的靖海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复称仍在调查中。(9月27日《北京青年报》)
我是我,他不是我,也不可能是我。但刘汉廷先生是刘汉廷先生,不是刘汉廷先生的那个人,却以刘汉廷先生的身份,四处举债7900多万,而且还给刘汉廷先生“添”了一个妻子、两个儿子。
很明显,刘汉廷先生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
而追溯起来,刘汉廷曾委托惠来县公安局户政股股长给孩子上户口,假的身份证件,正是在此期间办理的。这牵出了身份信息被冒用的第一个问题与漏洞:假冒刘汉廷者,是如何办下来那个实际上为虚假信息的身份证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存在相关管理漏洞,个别人可以违法办证,可以拥有多个身份证等,这个巨大漏洞,明显亟待补齐。
第二个漏洞在于:冒用的身份信息,合法途径办理下来的冒用的身份证,其从本质上来讲,明显也是假的。但其却能够四处举债,银行等身份信息审验部门,是否确实尽到了相关审核与把关责任?事实上,此前频频出现的丢失身份证被办18个银行账号等事件,都证明了一些身份证审验部门,核实信息时走过场问题的存在。
第三个漏洞是:当身份证丢失、挂失甚至身份信息重复申诉等之后,证件却依然有效,可以贷款、银行开户、住宿、办理营业执照等活动。这个声明无法作废、挂失不被“冻结”的身份信息管理漏洞,明显也需要尽快补齐。
第四,“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是防止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关键,也是基础。虽然其不可能是“万金油”,但尽快立法,从各个层面、角度,针对各种情况,明确禁止冒用,确定冒用的责任等,又是防止冒用必不可少的法规要求。因此,尽快研究确立并促成“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迫在眉睫。
身份信息遭冒用事件近些年来屡见不鲜,每一起事件,其背后往往都存在一些管理上、法规上的相关漏洞。对此,查清个案,还当事人公道等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显然还在于吸取教训,补齐相关漏洞,避免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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