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08 09:53:06
作者:戴先任
婚前公证财产,你可能见得多了,但婚前公证淘宝账户,可能只有这一对了吧——上周末,在南京从事it行业的小袁与未婚妻去南京公证处公证淘宝账号,遭拒后他们四处求助:像淘宝账户这样的虚拟财产该如何公证? (6月7日《扬子晚报》)
“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尚属空白”,公证处也没有办过此类虚拟财产公证的先例,相关的公证内容只能在两人之间生效,同时,也没有办法判断小袁和小李想要公证的账号所有权。但淘宝等互联网账户,衍生的服务越来越多,而且淘宝账号还涉及实际财产和收益,不能简单被认定为虚拟财产。
当然,淘宝可以出具实名认证的证明,为小袁及其未婚妻提供相应帮助,证明淘宝帐户是两人其中一人名下的帐户且不涉及第三人利益,这样的话,公证处就应为小袁办理相应公证。对淘宝帐户进行公证上,这并非是为了满足小袁及其未婚妻公证供淘宝帐户来见证爱情的需求,而是对淘宝帐户等“虚拟财产”的法律肯定与法律保护。
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网络原住民”越来越多的今天,游戏币、游戏装备、qq账号等等“虚拟财产”,占社会财富的比例已越来越高,如何保护好“虚拟财产”的所有者能够更好地拥有自己的合法财富,亟待法律进行有力保障,而不能再将“虚拟财产”当成不存在的财产。
就像南京公证处就拒绝办理此类公证,就让人看到相关部门对于此类“虚拟财产”欠缺应有的认定与保护。在这种情况下,“虚拟财产”更易在受到他人非法侵夺时,还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没有得到法律有效保护的“虚拟财产”,也就更会被不法分子盯上,更容易造成拥有者的财产损失。
亟待明确界定“虚拟财产”拥有者的各项合法权益,“虚拟财产”也是公众的合法财产,将其摒弃出合法保护的范畴,这有违疏而不漏的“法网”的职能属性。在法治社会,保护好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最起码的底线,而这样的保护也要与时俱进,既然公民的合法财产已经延伸到网络虚拟财产,就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在涉及“虚拟财产”时,也要能正确及认真对待,从而让网络“虚拟财产”真正成为公众看得见、摸得着并能踏实拥有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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