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04 00:01:08
△多家海滨浴场现“人狗同浴” 浴场:无权禁止狗入内(资料图)
作者:王军荣
夏天天气炎热,很多市民到海滨浴场去游泳,但是也有些人带着宠物狗来,这些狗随地拉撒不说,还有个别市民让狗下水畅游,一些泳者为此受到惊吓。日前,记者在浴场就目睹了“人狗同浴”的一幕。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游客对于海边遛狗行为十分反感。(8月3日《半岛晨报》)
到海滨浴场去游泳,突然从水中冒出一条狗,吓都吓死了,还敢继续游泳吗?可事实上,“人狗同浴”的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存在的。对此,浴场表示自己无权管理,这其实是推卸责任,而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不能放任不管,应该管起来,不能让狗咬伤人的事情发生。
养狗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但这种权利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不能想怎么养都行,这已经达成了共识,且在许多城市都有相关的规定和制度,甚至是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其管理的核心意义在于要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可“人狗同浴”却无法保证这两点,且与此背道而驰。
其一,无法保证安全。一方面是人身安全,狗会咬人会吓到孩子,比如报道中写到的,每当狗从其他泳客旁边经过,都会惹得一阵惊呼,有的狗还跑到别人帐篷又拉又尿的,结果闹到打架为止,另一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携带犬只下海,除了狗容易把人挠伤得狂犬病外,还可能通过水传播寄生虫、癣类等人畜共患疾病。此外,狗的排泄物中含有大量细菌,身上有不少寄生虫,都具备一定的传染性。另外很多人都对狗毛过敏,犬只下到海里很容易掉毛,这对人体健康也是一种威胁。
出现“人狗同浴”,主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狗主人强行带入,或是趁管理人员不注意带入,的确,从狗主人的角度看,因为平时和狗就一起生活,就像是家人一样,自己要去游泳了自然要带着,和狗一起游泳还能够增添许多乐趣,但狗带入公共场所,则要受到限制,要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一般人对于狗是有恐惧心理的,特别是些孩子更是害怕,而狗存的不安全因素是不可忽视的。
第二,管理人员虽然无权处罚,但却应该劝阻,如果对方一定要带狗进入,就应该拒绝,这是有相关规定和依据的,更重要的是,可以在门口提醒,狗不能带入。其实,如果一旦出现狗咬伤人现象,除了狗主人要赔偿,浴场也是要赔偿的,结果是得不偿失的。
如果一定要“人狗同浴”,也只能在家中的游泳池,而不是在公共场所,在海滨浴场。对此,狗主人要有公共意识,要考虑到别人,要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重视起来,既然存在“人狗同浴”,那就主动到浴场去查,看看是否证件齐全,只要查几次,想必这次“人狗同浴”就会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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