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6-12-23 10:02:12
两青年在南京同胞遇难地扮日本武士拍照(资料图)
作者:刘天放
12月10日,第3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前三天,南京市不少地方已张贴悬挂出纪念标语,街心公园摆放了表达哀思的花束,很多市民已经沉浸在沉重、悲恸的氛围中。也就在这一天,在大屠杀死难者丛葬地之一的燕子矶,竟出现了让人愤慨的一幕:一名青年男子,身着白衣黑裤日本武士服,手举木质武士刀,背对长江摆出劈、砍等各种姿势;另一名青年女性则手持相机,一边指挥男子调整姿势,一边进行拍摄。路过的游人,对两人投以不解的目光,不少老人则是怒目而视,可这两人熟视无睹,继续嬉闹着。(12月22日 新华网)
如果说这件事放在过去,可能会有人为这两位青年辩解,说他(她)们是因为无知而无心。但需要搞清楚的是,如今的国人,哪怕是青少年对日寇侵华的那段历史,早已不再是“无知”了。况且,这是在国家公祭日前、在同胞被屠杀遇难的地方!怎么辩解都无济于事,其行为就该受到强烈谴责,俩青年即便是“无心”,也实乃无耻。两位自称是“受公司指派,完成公司交代的拍摄任务”,既然如此,有关部门就一定要查一查,是哪家公司在作孽,一定要揪出幕后黑手。
即便是“受公司指派”,可两位中国青年凭什么就轻易接受了,并做出这种无耻之事?想想真是令人费解。难道他们不是中国人吗?对那段国耻,他(她)们怎么就能如此无视甚至淡定,竟然在敏感时间和敏感地点做出伤害同胞的感情之事?国家公祭日,在同胞的遇难地,竟出现了如此场景,真是令人震惊,也令人愤怒。那被屠杀的30多万人难道不是你俩的同胞或是我们的祖先?你们这样做就是人性淡漠甚至人性丧失,无异于用刀子再次捅向国人那还没有完全愈合的伤口!你们再标新立异,再崇尚自我,也绝不能拿国耻当儿戏,甚至用戏谑去刺痛历史的伤口。
事实上,对这类拿罹难同胞戏耍,往国人伤口撒盐的卑劣做法,其本质上就有违宪法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公民有维护祖国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而这两位青年于公祭日前、在同胞罹难之地身着日本武士服,挥舞屠刀,这是想干什么?除了损害国家的荣誉,还能是什么?所以,一定要对这种无耻行为加以严厉谴责。
如今,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事情很多,但那都是个人的私德。不过,要是上升到民族感情,国家荣誉,就一定不能停止追问和追讨。牢记国耻辱,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自立自强的重要基础,应该对当前的爱国主义教育进行一次反思。如果这类可耻行为暂没有办法从法律上得以认定,就可以考虑用法律来调整、规范、引导。当下,有一些地方靠出租日本军服、军刀、武士服等来谋利。在一些抗日景点,就有不少类似服务,穿日本军服,挥舞日本军刀拍照的游客也不是少数。也许,游客仅是出于好奇、猎奇心理,觉得好玩,但是,日寇的残暴是不好玩的,民族感情更是不能玩的。就是单纯为了寻找刺激,也绝不能在这样事关民族感情上胡来。
而无论那两位青年出于什么心态和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我们在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缺陷。这不是简单的穿武士服拍照的问题,而是亵渎民族尊严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使国人都牢记那段国耻,不能为了寻求刺激或其他目的,就忘记了同胞和民族曾遭受的屈辱。勿忘国耻,是每个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的中国人都会认同的。由此,对这两位年轻人的无耻行为,一定要加以足够的警觉,以防有更多的人在“无心”的同时,露出无耻之相。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立场,仅供参考。】
建行特约齐鲁时评,欢迎投稿!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