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鹏
1月6日,兖州市宣布,从今春新学期开始,全市1.7万名适龄幼儿将享受免费学前教育。兖州市此举,在山东省尚属首例。据悉,2008年,兖州已率先免除高中学费。(据1月7日《齐鲁晚报》)
兖州市将于今年全面推行学前3年免费教育,这一利好政策,是继陕西宁陕县推出15年免费教育之后,带给我们的又一惊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也就是说,各地只需要依法做好小学、初中阶段的学生教育免费工作,就算是完成了国家的目标和任务。可喜的是,一些地区在发展了之后,并不墨守成规,开始站在更高、更长远的角度,谋求加入高中阶段的12年,以及加入学前阶段的15年义务教育。这是对“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策的更好落实,也是各地政府部门重视教育的可喜现象,是惠民、利民、兴国、安邦之举。
然而,一些地方的义务教育延长与拓展之路也并不顺当。有的甚至刚一提出或者实施,就要面对一些人和地区的反对,比如什么“压力论”、“抹黑论”之类的论调。但事实证明,只要是真正为民着想,真正能让人民群众受益的事情,就会有人民群众的坚决支持,而人民群众的支持,无疑则是政策与制度得以实现和稳步推进的基础。
陕西神木县的免费医疗如此,一些县市的12年乃至15年义务教育也是如此。其实这期间的道理并不难于理解:社会与国家发展的目标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受益,而人民群众受益之后,必然会以扩大消费、努力劳动、勤奋工作、勇于创造等方式,去支持国家和政府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和政府如果抱残守缺、固步自封,不为老百姓减轻负担,老百姓自然需要“一切靠自己”,那么在教育、医疗等基本生存条件的重压力之下,必然会失去一部分消费、生产与创造能力,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脚步自然变慢。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2006年确定的,如今已经过去了近6年。6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了突飞猛进地发展。扩大义务教育范围事实上也已经到了“为长者折枝”,是否愿“为”的角度。只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宁愿在其它方面多花钱、多投入,也不愿意多支持教育的问题。比如1月6日,甘肃庆阳市表示,“将投资1000万元配备新校车,其中700万元是计划用于2012年更新公车的资金。”(据1月6日新华网)其实这笔700万元的资金,早该从投入公车向投入校车转变,只是在没有发生去年“11·16”幼儿园校车事故之前,相关部门不愿意做而已。
陕西宁陕县是贫困县,山东兖州在全国也并不算很富有,这样的县市都能走上15年义务教育之路,其它县市为何就不能跟进?而国家是否也该借鉴和推广一些地方试点的成功经验,考虑一下从总体上、法律上,将义务教育年限扩大到12年或者15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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