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17 20:29:01
作者:何勇
7个六十出头的上海老先生组团去塞班,不料四川航空晚点13个小时,而且既不安抚也不致歉还不提供餐饮。老人徐先生上飞机时对四川航空工作人员朱某提出批评并用手机拍了对方胸卡,结果被按倒在地,朱某还从老人身上抢走手机、护照,注销其登机资格,并报警称徐先生暴力冲击航空器。徐先生没赶上这趟飞机,其余6位老人被迫下机,也未给7人安排后续航班。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四川航空赔偿徐先生经济损失8000余元。(1月16日《法制晚报》)
客观的说,不管是不可抗力原因,还是其他原因,航班晚点这种事情或许难免发生。但关键问题是发生航班晚点事故之后,航空公司如何处理,有没有依法按规处理,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
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在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内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呼叫中心、短信、电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旅客发布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包括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原因及航班动态。
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时,承运人应当根据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为旅客妥善办理退票或者改签手续。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在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时,承运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等需特别照料的旅客提供服务。
但是,发生航班晚点13个小时这样的事故,航空公司不但没有对旅客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具体延误原因,也没有为老年人旅客提供餐饮等法定义务的服务。反而只是因为老年旅客批评晚点,拍摄航班工作人员胸卡,就被摁倒在地,注销他们的登机资格,让他们的旅行泡汤。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滥用手中的权力,是打着保护航班安全的幌子,严重侵犯了旅客的正当、合法权益。
实际上近年来,因为航班晚点,批评引发旅客危及航班安全的行为。除了一些旅客冲动、不讲规则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一些航空公司的傲慢与霸道,没有做好航班晚点事故处理工作,连法定的义务都没有履行,反正不怕旅客闹事。因为只要旅客一冲动、一闹事,就属于违法行为,轻则注销其登机资格,让他们没法出行,重则还要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不管是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还是避免因航班晚点引发不该有的冲突和危及航班安全的事件,除了引导旅客依法按规维权之外,必须提高航空公司处理航班晚点未尽到义务的违规成本。
对于旅客批评航班晚点被摁倒、被拒登机事件,不能止于民事赔偿,不能是赔偿旅客的经济损失了之,民航主管部门应当追究航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以儆效尤,才能倒逼民航公司依法按规处理航班晚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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