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29 09:51:01
作者:朱永华
近日,网络间涌现大量宣扬以暴易暴主题的短视频公众号,其视频内容充斥暴力、粗口。晃动的镜头中,一位极具正义感的“大哥”在听取求助人的倾诉后,带领数名小弟出击,用暴力手段帮助求助人讨回公道。求助人的求助理由五花八门,如遭无良老板欠薪、社会人员勒索、讨债人员逼害、“渣男”坑害等等。而“大哥”的解决手段非常直接,如酒瓶抡头、强逼吃屎、废其双手等等。(1月28日《新京报》)
平心而论,带着某种情绪化去看这些视频,确实能给人一种非常“解气”的感受。尤其是当那些欺辱和坑害善良求助人的“恶徒”被“正义大哥”带着一帮众小弟用暴力手段讨回“公道”之后,作为视频观众,确实感到有些“扬眉吐气”。
事实上,无论这些视频显示的内容是真是假,是真实纪录还是摆拍做戏,但谁都不可否认,现实社会中也确实有很多类似视频里求助人所受到的遭遇,更不乏有正义“迟到”和法律救助不及时等诸多问题,这些被冠以“伸张正义”的暴力视频恰恰迎合了社会某些群体心态,人们在围观甚至推崇这些“惩恶扬善”短视频的同时,其实也是对社会“正能量”不足和法治正义欠缺完善的一种情绪表达。
很显然,文明的法治社会,宣扬暴力和以暴易暴同样也是一种违法,但在法治欠缺完善且尚未完全满足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某些违法甚至犯罪尚不能得到法律及时惩处,各种丑恶现象依然猖獗的社会环境下,底层民众更寄希望通过视频中的这些“正义大哥”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的“正义”述求,这也是推进法治社会进程中的必然“烦恼”,但宣扬暴利却与法治文明格格不入。
实际上,网络兴起这股“替人出头”暴力视频,宣扬暴力或所谓“伸张正义”,都不过是受利益驱使下的商业“噱头”,真正目的既不是为了宣扬暴力,更不是在传播“正能量”,而是用这种方式吸引眼球进而收获商业利益,这从推广价格高达35万元中就足以验证。
其实,无论是“小马出击”、“老崔出击”、“炮爷出击”、“梁子出击”还是“火爆泽哥”、“泽哥出手”、“龙哥快跑”、“老铁出征”等等,这些公众号能够堂而皇之的运营,并且还自认为“只要不涉黄就不会被封号”,其本身也恰恰说明我们“以法治网”的执行力度不足。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均属于该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涉黄。然实际上也正如某公众号工作人员所言,这些年,无论网络监管还是执法部门,对网络涉及淫秽色情的信息传播,多是持“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但对于暴力视频信息的传播,只要不涉恐或过于血腥,往往都很“宽容”。再加上衡量暴力视频的标准和界线模糊,难以操作,才导致众多的“误解”。
无论是宣扬暴力还是涉及色情淫秽,都是我国法律所不能允许和需要严厉打击的,面对时下各种宣扬暴力和打着维护公平正义的所谓“出击”,真正需要全面及时出击的显然还是法律,也只有完善法律监管和“以法治网”,以暴力甚至淫秽色情为噱头获取商业利益的不法行为才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另外,还必须坚持推动和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让每一位触碰法律底线的违法犯罪分子都能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及时制裁,只要现实社会法治文明,正义能得到及时伸张,网络世界的暴力渲染,既难有人围观,也不会再有容身之地。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立场,仅供参考。】
建行特约齐鲁时评,欢迎投稿!
投稿邮箱:;网上投稿;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