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15 10:24:03
作者:杨玉龙
3月13日主题为“提升品质消费 共创美好生活”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网民消费满意度分析报告,介绍了全国打假网3·15防伪查询平台,现场启动了“2018年度为消费者心中的优质产品点赞”活动。(3月14日 据《中国消费者报》)
对于众多消费者和商家,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不再陌生。而且3·15已经成为消费维权的特有符号。不难发现,在每年3月15日前后,各地都会开展一系列活动,或通过消费警示,或通过整治消费环境,或通报维权案例等等,其目的就是挤压不法商家的生存空间,更加优化消费者的购物环境。
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据悉,主要包含三层涵义: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可以说,人们不仅有追求品质消费的权利,而且品质消费未尝不是美好生活的题中之义。但是尽管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保护,品质消费也并非人人能够享有。比如,近日,360安全专家发布的五类新型消费骗局就不得不防,其中就包括运营“砖家”式诈骗、“粉丝经济”诈骗、家族企业式诈骗、简单粗暴式诈骗、嘘寒问暖式诈骗等等。再如充斥电商平台的种种假货。
不让品质消费成为一种奢望,一方面需要法律长出牙齿,当消费者与企业发生权益纠纷的时候,为消费者撑腰;另一方面商家更须恪守操守,谨记“取财有道”,不设陷阱、不玩套路、不突破法纪,这既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更是自身实现长足发展的重要保障,毕竟坑害消费者,终归没有好“钱程”。
同时,品质消费更离不开消费者自身科学理智的消费。一则是理智消费,汲取一些消费纠纷教训,避免落入消费陷阱,比如,不轻易相信“低投入高回报”“低风险高收益”“一本万利”等诱惑;二则科学消费,消费虽说是个人自由,但是也不能因为有钱就肆意消费,也须秉持按需消费、节约消费的理解,以规避浪费现象的发生。
当下,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也在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品质消费作为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就需要综合施力在消费环境上除污去垢,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又为满足消费者开心消费、安全消费提供最有力的保障。如此之下,消费才是一件舒心的美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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