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芳元
山东省教育厅最近发布通知,对该省2014年及以后高考加分项目提出了调整意见,其中规定,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高中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在大学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待遇。(相关新闻:)
《通知》中的“见义勇为”条款,引发网友热烈讨论。许多网友认为,此举固然有助于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但却隐含鼓励未成年人冒险之嫌。
在教育改革的征途中,山东总是能发出一些伤筋动骨教改强音,见义勇为享受加分无疑是一个,这种比分数更为实在易行,很多的旁观者却总是怀着一种求全责备的心理,横加指责,其实任何新事物在出现的初期都有着一个有待完善的过程,为啥我们要一味地对这种改革的强音加以围攻呢?我们都知道德育乃素质教育之首,这种首要素质却在高考评价中没有一席之地,这难道还能称得上真正的素质教育?好不容易看到了高考中有了有关德育教育中见义勇为加分的内容,我们却有人还想把这种加分扼杀在摇篮里,不禁要问,如此作为,会有真正的教育公平产生吗?就算是为高考加分的见义勇为,得到了省市人民政府的认可,这难道还不够吗?这种加分难倒不应该吗?
事物的发展必须要经历一个有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为高考加分的见义勇为,是有目的和动机的,但它是一种见义勇为,得到了社会的公认,我们在教育孩子见义勇为这种品质时难倒就没有动机和目的吗?我们难倒还忍心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滑坡、义行渐减、继续处于围观和讥笑之中吗?这一把尺子定终身,多元化时代,我们还是固守分数,还是要真正促推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呢?面对现实中一个个教育不公的难题,我们难倒不应该去反思,这不公的根源会是什么?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善行不彰,教育能公?教育说到底就是一种环境,一种引领人健康成长的环境,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序里面说过一句话:教育是民族最伟大的生活原则,是一切社会把恶的数量减少,把善的数量增加的唯一手段。对于这种见义勇为的高考加分现象,我们最应该的态度是努力促推其完善,我更希望“隐含鼓励未成年人冒险之嫌”是一种善意的提醒。很多人担心这种加分会不会沦为一种“见义勇为秀”,我们在担心的同时,更需要的是群策群力的去完善,千万不能因为它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而一票否决。
见义勇为是一种最为可贵的品质,生活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我们的身边还有着很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各种各样的帮助,只要是值得帮助的,是正义的行为,我们都应该义无反顾的支持和拥护。小月月去了,贾兴旺事故又来了,善恶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善行和义行张扬,也必定是一个恶行和丑行减少的过程,我们更应该看到,一次的义行有可能带来一生的义行,一个人的义行,有可能带来一群人的义行,勿以善小而不为,日行一善、日行多善、常行小善,大善也不断,更会有我们教育 之美的善始善终。我们最该做的就是促使这项加分的完善,让见义勇为成为人们的潜意识,让人们在见义勇为中学会见义智为,让“勇”成为一种胆识和智慧,唯其如此,我们才可以更好地去仰望公平和正义的光辉。衷心希望这种加分能有善行天下的遍地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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