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艳春
在三门峡卢氏县汤河乡的深山里,有一种奇特的裸浴民俗,当地男女村民白天在路边温泉裸浴而不避人。随着村庄与外界交流的增多,网络的发达,年轻一代特别是女孩子们对裸浴民俗的认同度在逐渐降低,这一民俗正面临“后继无人”的境地。专家认为,汤河裸浴不提倡进行传承,也不一定非要如何进行保护。(4月24日《大河报》)
作为一种自发形成的习俗,对汤河乡的裸浴“文化”,的确不应该用一种“外来者”的猎奇或道德优越心理置喙过多。但是,我并不赞同某些专家将汤河裸浴粗率贴上“封闭状态下的产物”的标签,甚至说要对其不管不问,仍其自生自灭。
汤和裸浴之所以成为老一辈村民习惯的一部分,很重要的原因是,那时的乡村还是很纯粹的乡土宗族社会。“鸡犬之声相闻”,乡亲邻里彼此都很熟悉是很常见的状态。于是,裸浴时遭遇“外人”的几率非常小。
但现在裸浴却要被迫暴露在众多“外人”目光之下。汤河乡作为一处旅游景点,加上本身的城镇化进程,已从之前的“山野村落”变成了一个每天都会有许多车马喧嚣和不息人流的“扰攘之地”。本土化的“生活仪式”在“突入”进来的强势的现代城市文明下,出现了诸多的尴尬。
一方面,年轻一辈的人已自觉疏远了这种传统习俗,并在用“在宾馆付钱洗温泉浴”的消费主义的“新式习俗”隐性地对抗之;另一方面,仍在因袭这种裸浴习惯的人,也承受着越来越多“外来者”居高临下的怪异注视,潜藏于社会中的基于道德优越和隔膜而滋生的夹杂着好奇的鄙夷氛围也让他们饱受压力。比如,一些外地的“好事者”偷拍村民裸浴场景传到网上,这对村民而言就是种冒犯。
所以,我觉得“让裸浴习俗自生自灭”的看法缺乏对这种乡村习惯的应有尊重,甚至背后还闪烁着“不屑一顾”的傲慢。恰恰因为之前这种习俗可能是“封闭”的,不对本村以外人敞开的,在今天它已被拖着拽着强行“完全暴露”的语境下,它应该得到适当的保障和引导,而非一句漠不关心的“不管不问”。
比如,村民认为泉水里的硫磺可以杀菌,怎么洗都会很干净。那么,相关部门能不能对温泉里的水质进行检测,公布其各种成分对人体的影响,以给村民提供必要参考。如果不是“有益”反而是“有害”,就应该引导村民放弃这种沐浴传统。或者,对泉水进行消毒过滤后再用来净身。
再比如,报道里说,村民在沐浴后习惯将洗衣粉、洗发膏等随意丢弃在温泉旁,造成了堆积如山的生活垃圾与洁净泉水两相对峙的巨大不协调,对生态景观以及村民自身健康都构成损害贻害。这时候,相关部门,是不是也应适当予以干涉,劝阻村民学会保护环境,并设置一些垃圾处理设施呢?
总而言之,在市场经济潮流席卷下,裸浴习俗的社会及生态背景都发生了巨大变异,需要在尊重民俗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引导和干涉,使其更为绿色、健康和安全。给裸浴天池专门划定一个区域,并安放一些“游客止步”“禁止拍照”的警醒标示,我觉得都是必要的举措。不能说,一个习俗年轻辈不响应了,就可以不管那些仍然遵从习俗的人“死活”。仍习惯裸浴的村民权益也应得到保障和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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