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民声(河北 职员)
中新网11月4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对有关单位出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提供“一致”或“不一致”信息服务,可收取公民身份认证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比对内容五项以下(含五项),每次5元;比对内容五项以上,每次10元。(11月4日中国新闻网)
公民身份证信息是公民的隐私,属于公民个人权益,神圣不可侵犯,即使需要查阅公民身份证信息,也需要公安机关等开出特别证明,相关部门免费给与查询。但现在,我们的发改委却明码标价,查询收费,实在让人不解。
一问发改委有什么权力拿公民的身份证信息发财?发改委通过发展改革,促进经济发展,让公民发财才对,现在,却不是让公民发财,而是让自己发财,请问发改委你到底是人民的发改委还是你自己官僚队伍的发改委呢?更重要的是,公民的身份证信息是公民的个人资源,是国家公共资源,你发改委凭什么利用这种资源进行部门发财呢?如果按照你这个思路,那么,我们的许多政府部门就都可以拿者公共资源做买卖了,白白拿走公民的资源信息,然后去发财,这样的官僚资本经济实在让人难以恭维。
二问发改委明码标价收费为什么不经过公民听证?就算应该收费,应付成本,那么,这个收费涉及百姓利益,为什么不进行公民听证呢?难道你发改委金口玉牙,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吗?如此计划收费,也太不尊重市场经济,不尊重公民权益了吧?拿着公民的信息资源做买卖,连商量都不商量,实在是够牛的。
三问收费查询如何保证公民信息不被犯罪分子利用呢?交钱就能查阅公民身份证信息,我们真的好恐怖,在一个公民个人信息被泄密已经成为潜规则的时代,政府部门推出花钱查询服务,简直是对这种公民信息被泄密的推波助澜。请问我们的发改委你如何保证公民的身份证信息不被犯罪分子买走呢?如果因为你的拍卖公民身份证信息,让公民利益受到重大伤害,你又如何赔偿呢?
政府部门不是收费部门,应该是服务部门,因为你的工作是国家税收来报偿的,公民已经交税了,就应该接受你政府部门的无偿服务,查询收费,这不是二次收费,胡乱收费吗?服务就是收费只适用于商业,不应该适用政府部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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