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22 10:01:11
作者:朱永华
临近年末,像快递员、外卖小哥、销售等按特殊工时制上班的职工又有了新的烦忧:我的年假该如何休?记者连日来采访了数位这样的劳动者,发现他们的休假情况并不乐观。(11月21日《工人日报》)
对于很多企业而言,所谓按特殊工时制,一般就是计件制或基础工资(也称保底工资)加提成,这些岗位在考勤上相对宽松,因为保底工资较低,员工收入的大部分主要来自计件或提成,即使休带薪年假,往往也只能拿到极少的保底工资,因此对于这类岗位上的员工,不但对休年假甚至公休日的心理欲望不高,对休假的法律意识更不强烈,比如快递员、外卖小哥等等。
实际上,实行这种工资制的企业也是如此,笔者就接触过多位这类企业的经营者,在产品销售的淡季,他们很希望员工能够“多休假”,因为由制造过剩带来产品积压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有时远多于员工休假付出的保底工资。相反,员工为了多拿工资,往往更愿意“少休假、多干活”。
平心而论,对于特殊工时制岗位员工的年假该如何修,本身并不太难解决,大凡实行特殊工时制的企业,均存在产品或服务的季节性,比如外卖企业、快递企业和一些产品制造企业,除了“旺季”或某些特殊时段之外,在正常和员工相对充裕的前提下,采用轮流休年假不仅完全可以实现,对于企业反而更有利,关键是政府劳动监察等部门应当督促企业树立守法和年假意识,让企业养成合理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管理习惯。比如快递企业,完全可以在平时员工相对宽裕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员工“轮休”,这样既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也能保证每个员工都能在不同时间“休假”。
对于特殊工时制尤其是不少保底工资很低,大部分收入依靠计件或是提成的岗位员工,在这种工资组成没有相应改变的前提下,单纯强调休年假或带薪休假并没有实际意义,同样以快递员、外卖小哥和某些销售岗位员工为例,他们的保底工资或称“基础工资”往往只相当于当地的最低工资线标准甚至更低,所谓“带薪”每天也仅有几十元,这不仅对企业是“毛毛雨”,对员工显然也只是“酒席宴上一盘拍黄瓜”,如此“担名不担利”的带薪年假不但徒具虚名,更不是带薪休假的应有之义。
我们在强调和关心特殊工时制岗位员工休年假问题时,更应当关注这一工时制所普遍存在的基础工资过低问题,毋庸讳言,现实的特殊工时制,员工的保底工资没有最低只有更低,有些甚至是“零起步”,员工收入完全建立在“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上,尤其是很多以农民工为主的特殊工时制岗位,即便是春节休假,往往也是一走两清,看似春节放假,其实就是变相解除劳动关系。春节过后,企业用工再行招聘,极少有特殊工时制岗位农民工存在带薪休假过春节的待遇。
的确,因各方面原因导致的休假难问题要得以解决还有待时日,但在强调员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应有劳动待遇的同时,更有必要去认真解决带薪的不足,尤其是特殊工时制保底工资过低和带薪的不合理问题。带薪休假既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待遇,也体现出法律和企业对劳动者的关爱,但基础工资过低所导致的带薪不足甚至为零,给特殊工时制岗位员工带来的就不是关爱而是“伤害”,他不仅让员工感受不到职业尊严,甚至会对劳动法规的善意产生怀疑。
尽管每个地方都有最低工资线标准,但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岗位员工的保底工资,并不具有强制性,而企业往往也会用员工每月的实际收入来掩盖保底工资的不足,正如报道中做销售的员工所言,基本工资很低,卖不出东西就没钱,不但有假也不休,更不会去主动休年假。
其实,对于很多特殊工时制员工而言,既不是主观上休假意愿不强烈,也不完全是维护休假权的法律意识不足,而是这样的带薪年假让很多员工觉得“不划算”“不值得”。
带薪休假,尤其是年假,如果有足以让员工心动的底薪做支撑,让带薪年假具备足够的“含金量”,任何岗位员工势必休假的意愿都很强烈,依法维权的意识也势必更有信心,而企业同样也会因违法成本的大幅提升,也不能不去认真对待员工的休假问题,因此,无论是快递员、外卖小哥还是“销售经理”等等,按特殊工时上班的员工年假是否难休,关键还是在于基础工资高低与否,基础工资低,员工只是能休不愿休。基础工资高,才可能存在员工想休休不了,而劳动法规不仅要解决“想休休不了”的问题,更要切实保障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既不能“顾此失彼”,更要防止出现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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