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6-12-18 10:08:12
作者:邓海建
12月11日,四川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派出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位车祸伤者 回医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员却为该不该交12元过路费起了分歧。载着伤者的救护车停车长达24分钟,最终伤者家 属缴费后,救护车才驶离收费站。(12月16日成都商报)
任性救护车,玩命去“辩论”:为了12块钱,对辩24分钟,口若悬河的救护车上,伤者却是命悬一线。对此,夹江县中医院负责人回应,救护车停车理论确实不妥,已经对当事司机进行批评教育,但同时也呼吁应该对救护车统一实施免费通行政策,为挽救生命争取时间。
司机较真的是人之常情,收费员恪守的是法之道理——这注定是个一地鸡毛的话题。人都快不行了,你还要拦杆收费,何异于趁火打劫?可高管局相关负责人也很委屈,根据国务院及四川相关条例,均未规定救护车免交道路通行费。收费面前,岂能不车车平等?无独有偶的是,就在今年初,亦有同样的尴尬戏:四川荣县华康医 院一名70多岁患者,因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病情加重急需转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乐自高速贡井收费站时,救护车驾驶员和高速路收费员因为该不该交13元的高速路过路费起了分歧,造成载着病重患者的救护车停车长达7分钟。
钱虽然不多,交吧,既耽搁时间,又心有不甘;不交吧,既延误抢救,又难有结果。
高速上的救护车,大抵不会没事儿蹭着马路资源来溜达。若能免费,不仅提高救护效率,也体现了高速运营方的企业社会责任,算下来也用不了多少钱;再说,就算这块蛋糕高速公司不肯让步,地方财政也完全有能力为之接盘或买单,实在没必要逼着驾驶员和收费员在马路上互掐。更何况,早些年就有数据说,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
而专家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深圳高速、山东高速、成渝高速等企业的利润率一度超越30%,成为遥遥领先于金融、房产行业的“龙头老大”。有钱有能力,若能有心有责任,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至于相关规定,不过大而无当的幌子一块——难道免费放行了救护车,执法者还会因免费而将放行者绳之以法?
眼下来说,确实没有明文法律规定救护车不得收费,因为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仅有军车等六类车可依法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但120救护车并不在其列。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收费站出于人道主义考量, 偶尔也会免费放行。这也是相关驾驶员义愤填膺下车理论的根源。有的免,有的收,免还是收似乎是“看心情”,在人命关天越发成为底线共识的时候,收费的恶毒与悖谬,似乎就要令人瞠目了。
“救护车高速免费”,也不算新鲜的吁求。不少地方,甚至早就先走一步。1998年出台的《广东省公路收费站 管理办法》,将正在执行公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等纳入了免交通行费行列。此外,黑龙江省和北京市也先后发布通知规定,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 并设有固定装置的120救护车,减免通行费。可见,免费不免费,非不行也、实不愿也。于此观之,是到了全国层面统一推进“救护车高速免费”政策的时刻了。 善待生命,不妨就从给救护车减负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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