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2-05 09:52:02
作者:朱永华
1月23日,郑州航空港区一文印店两名广告牌安装工在楼顶安装广告,因属违规施工,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要求将广告牌拆除,并将施工现场使用的三轮车和梯子暂扣带走。随后,一名施工人员从三楼顶部顺着绳子向下滑时不慎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2月1日,负责此次事故处置协调工作的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副主任李自强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我坚定地相信,他撤走梯子不是想要摔死这个人。(2月4日《新京报》)
“撤走梯子不是想摔死这个人”,好一句“语破天惊”。为了“圆”自己这句话,官员在回答记者疑问时,不仅认为死亡的安装工人自身缺乏安全意识,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还给安装工人指出了多条可以下楼的安全途径,可以走消防通道,可以沿单元楼梯下楼,可以继续等待救援......
然事实上,这幢被违规安装广告牌的三层楼房,从楼顶往下既没有设置消防通道,更没有向下的单元楼梯。否则也就不需要从外面搭梯子上楼。而至于能否继续等待,多家媒体报道也证实,正是因为天气寒冷难耐,死者欲下楼稍事休息,不得已才选择顺绳下楼,最终不慎坠亡。
在坊间,“别人上楼你抽梯”是极其不负责任的“缺德”行为,也只有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地痞无赖才会这样做。城管执法队员明明看见也很清楚楼顶有安装工人在按照自己的指令拆除广告牌,需要沿着这唯一的“生命扶梯”上下楼,却以执法为由,甚至不顾楼下其他安装工人的苦苦哀求,强行将梯子拉走暂扣。笔者丝毫不怀疑城管撤走梯子的目的,确实不是想摔死这个人,但作为经过专业训练合格规范的城管执法队员,他理应知道撤走梯子,对身处楼顶的安装工人意味着什么?
的确,现场执法的城管队员撤走梯子,肯定不是故意想摔死楼上的安装工人,就像很多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样,嫌疑人肯定不是想要闹出人命,但法律却不会因为嫌疑人不是故意杀人就按一般的打架斗殴来处理,注定会对其追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城管抽梯”刑拘店主原本就已经受到社会广泛质疑,负责此次事故处置协调工作的官员又对媒体公开冒出这句惊人之语,其中传递出的信息非常耐人寻味。按照这位官员的思维逻辑,不想出事故出了事故甚至不想杀人却杀了人,事故造成者或凶手都不应受到法律追究,反倒是受害者甚至死者需要承担安全与风险意识不足“责任”?
公开报道显示,到目前为止,死者家属已经获赔123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赔偿70万元正是来自“撤梯”的城管部门。但“赔钱多”不等于就占了“理”,更不意味着就可以减轻需要追究的法律责任,虽然涉事的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不差钱”,然慷政府财政之慨在为执法人员个人玩忽职守埋单的同时,还要“袒护”甚至试图为他们个人逃避法律追究找借口,就未免有些过于“强势”,既是在漠视生命,更是对法律法规的极不尊重。
显而易见的是,目前涉案的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涉事执法队员被免职,并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程序,如果纪检监察机关发现被移交人员涉嫌违法犯罪,下一步还要移交到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而负责此次事故处置协调工作的官员冒出这句“撤走梯子不是想摔死这个人”,其用意不仅是在“袒护”涉事执法人员,避免由“玩忽职守”升格为“玩忽职守罪”,实际上也是想用这话来为单位领导做开脱。或者可以说,“领导不想让他们这样做”才是“撤走梯子不是想摔死这个人”背后真正的潜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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