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6-09-12 09:34:09
作者:刘天放
今年9月1日正值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这部去年9月1日生效的新版《广告法》对虚假广告、明星代言、未成年人代言、互联网广告等都作出了规定。同时,国家工商总局还启动了广告监测平台,覆盖全国所有市级及市级以上媒体。“监测显示,2015年9月以来,广告违法率比新《广告法》实施前下降了84.29%。”新法施行一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约2.4万件,罚没款约4亿元,有力震慑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9月11日《经济日报》)
新广告法的确令人感到,如果谁再敢发布虚假广告,就要由“违规”变“违法”了,而且处罚的力度在各个方面都加大了。从一年被罚款的钱数上看,4亿元罚款似乎很多,也震慑了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尤其是减少了明星违规违法代言等。可是,对数量众多的违法广告来说,这点罚款也许还是属于“杯水车薪”,因为还不能说罚款数额增加了,就完全等于新《广告法》落实得好。
新广告法对广告的内容、准则,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广告代言制度,互联网广告的规范等都提出了新要求,但整体上看,仅一个罚款数额的增加,与新广告法的贯彻力度也不一定都成正比,还有更重要的衡量标准,如违法广告数量、危害是否减少了,监管力度是否加大了,大家的感受是否仍旧如初等。况且,罚款也不是目的,而是要使虚假广告不危害民众才是最终目的。尤其是互联网广告,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这一块,说虚假广告打击得有力,还显得底气不足。
的确,对名人代言这一块,似乎见到了一些效果;明星收敛多了,再也不敢轻易忽悠消费者了,但在其他方面,如保健品、药品、食品等这些事关人们身体健康的产品,不能说新广告法已经贯彻得非常好了。法律规定都是好的,就是执行起来不算到位,这不仅包括执法的问题,也包括监督的问题,更有责任明确的问题。例如互联网广告这部分,还是存在着监管漏洞,造成的危害特别大。魏则西事件中,到底是谁让这个年轻人失去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哪些人、哪些部门该对此负责?目前都没有一个更明确的认定。
不错,新广告法纸面上的内容很给力,可人们更为担心的是,监管执法能否到位。新广告法中的那些条款确实有针对性,对近年来出现的各种广告乱象都有回应。而且,新广告法有的放矢,打击力度加大,提高了违法成本,同时明确了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对重点领域都划出了不能触碰的“红线”,使模糊地带减少。旧广告法只有7种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新广告法增加到17种。不过,对移动互联网下新涌现的微信、微博等互联网违法广告,尤其是对网络付费广告搜索排名的监管等,能说是很到位了吗?
虚假广告无孔不入,令人真假难辨,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烦恼,甚至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不少无良广告发布者宁愿铤而走险,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阻碍了广告业自身的健康发展。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其上面的广告一直游走于广告监管的边缘。遗憾的是,对网络广告的打击一直不算给力,尤其是对此类广告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执法,还存在部门监管叠加的模糊地带。
更重要的是,虽然新广告法中增加并强化了对广告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可在上述报道中并没有提到违法违规广告发生后,有哪些监管部门对此被追责了,对其处罚更没有见到。难道那些违法违规广告的出现,与有关部门缺乏监管没有直接关系吗?由此,罚款数额增加并不等于新《广告法》就落实得好,新广告法的落实还需再加把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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