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6-09-26 08:53:09
作者:朱永华
早上7点30分,闹铃在十人间的宿舍回响。起床、洗漱,胡乱抓一把头发,杜立明大步冲进车间。在这里,他的身份是广东东莞一家手机制造业流水线上的一名主板搬运工。而在一周前,他还是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一名大三学生,新学期刚开始,他和数百名学生一道,被学校安排至惠州、东莞、昆山、南京等各地的电子工厂,开始了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据9月25日《北京青年报》)。
从顶岗实习学生的讲述和媒体记者所调查证实的情况看,这些学生们每天被要求至少工作12小时,但做着和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流水线工作。杜立明和他的同学曾想逃离,但被学校告知:自行脱岗会受到学校处分,甚至拿不到毕业证。而夹在学校和工厂之间,种种迹象让杜立明和他的同学对这次“实习”感到困惑,他们做着“流水线工人”的工作,却拿不到真正工人那么多的钱。杜立明和很多同学都觉得,他们是被学校给“卖”了。
实习,是国家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完成学业的最后一套科目,也是“理论联系实践”必须经过的一个环节,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学生实习的岗位不仅要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明确“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该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甚至细化到“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但实际上,经媒体披露类似杜立明等同学这样做着和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顶岗实习不仅每年都有,成为不少民办职业院校的“潜规则”,围绕在实习学生背后更形成较完整的灰色利益链条。
实习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不但要求顶岗实习学生同正式员工一样每天至少工作12小时,所支付的薪酬却不到正式员工工资的三分之二,而学校、中介甚至带队老师还要从每个学生身上“层层盘剥”。尤其值得思考“品味”的是,学校不但以不发毕业证做要挟,逼迫学生接受这种“包身工”式的所谓顶岗实习。对于因专升本不能或不愿实习的学生,只要向学校缴纳700元不等的“费”,就可暂时躲过“一劫”。尽管教育主管部门明确表态,对职业院校存在的这种违规实习,一有举报就会把严肃查处,但由于学校、中介乃至企业三者之间存在共同利益,违规方式特别隐秘,不给学生留下任何“凭据”,虽然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但却极少真正受到严肃查处。
实际上,违规实习在职业院校早已不是新闻,杜立明和其同学遭遇的这些“劫难”,早已被一年年甚至一代代职业院校学生无数次的重复上演过,更有实习学生因为不堪承受繁重枯燥且长时间的实习“折磨”,对未来失去信心,甚至出现过集体出逃乃至自杀的极端案例。就在日前,有媒体报道,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刚上大二就被学校派到上海昆山一家工厂实习,不实习就不允许毕业,每天要在车间工作10个多小时,由于工作环境恶劣,部分学生出现过敏等症状。有学生不但质疑学校存在“抽成”,学生工作时间之长,受到的各种待遇与杜立明等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大三学生居然如出一辙。
对于大中专或职业院校学生,无论按照国家规定还是本着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实习都是不可或缺。能够将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实习付诸实践,对于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必然益处多多。但如果把实习学生只作为廉价的劳动力使用,以实习之名将其安排到与所学专业“风马牛不相及”的岗位,甚至作为职业院校和中介谋取利益的工具,非但起不到丝毫的实习作用与效果,更可能会适得其反。
正如有专家所说,将这些尚未走出校门的学生,强制安排到繁重且与所学专业毫不相干的岗位“顶岗实习”,不仅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更会给内心留下抹不掉的阴影,甚至会对个人未来乃至国家和社会失去信心与希望。尤其是学校对每个实习学生存在的“抽成”,更是一种极其丑恶的“剥削”行为。对于这样的职业院校,教育主管部门是到了需要重拳治理的时候了,无论如何不能让学生的合法受教育权利再遭亵渎,更不能让违规实习再成为中职生毕业前的一场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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