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24 14:02:02
作者:王彬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在济南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2016年,山东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到年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达到710万户,保持全国第二位。(2月23日 )
在过去一年,山东市场主体的发展是可观的, 全年新设企业51.3万户,全省日均登记企业1425户。也就是说,平均每分钟便能诞生一个新企业,在一个省份里能有如此壮大速度,确实让人钦佩。新登记的市场主体143.2万户,注册资本(金)2.8万亿元,虽然新登记主体户数下降7.1%,但注册资本金增长68.8%。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超出了700万,属全国第二,与2013年改革前相比增加了297.4万户,增长72.1%。这些数据在体现山东市场主体进步的同时,更凸显了其的“大”。
一个 “大”字可以说是山东市场主体这几年发展的“现实标签”,是值得肯定的,这毋庸置疑。但对于市场主体自身而言,“大”并不是唯一的追求,在壮大的过程中,更要求“强”。需要把真正的实力提上来,否则就是“大而不强”,那将不利于山东市场主体长远的健康发展。所以,山东市场主体的求“强”应该是未来的重要战略目标和发展的切实方向。
当然,现在山东市场主体“大”的状态确实也为变“强”打下了坚实的现实基础,也能从中看出变“强”的一些“萌芽”与“趋势”。比如,市场主体的转型初见成效,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得到快速的发展,在2016年,第三产业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占总量的74.8%。现代服务业中的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企业快速增长,吸纳投资明显增加。
还有,民营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各市普遍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个转企”,引导投资者创办企业,私营企业更加受到投资者青睐,全年新登记50.3万户,同比增长27.2%。创业热潮也极大的带动了就业增长。这些方面都是山东市场主体变“强”的好“征兆”,也明确了变“强”的趋势。
市场主体要想真正求“强”,变“强”,就不能满足于目前的现有成果,得把眼光放长远,在现有成果的奠基下,去追求一个更高的水平。在这过程中,就得要改变市场主体实力比较偏弱的现实状态,进而更充分的去激发市场经济新活力。如此一来,才能更好的巩固自身,更科学合理的变“强”。
具体来说,就是要认识到与东南沿海发达省份在市场主体实力方面的现实差距,加强与这些省份在市场主体方面的合作。在学习他方经验中更要结合山东实情,摸索出更适合山东市场主体发展的方式方法。并进一步去缩小与他们的指标差距,提高万人创业率,进一步扩大注册资本(金),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结构,进而真正提升山东市场主体的现实实力。而经济新活力方面,要从小微企业的“双升”战略展开,破解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和难题,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贡献度,推动全省市场主体产业结构升级。品牌战略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也不能松懈,都要迎头赶上。
只有朝着求 “强”的正路上走,山东的市场主体才有未来。期待现在那些变“强”的规划都能实实在在的落实,而且在落实过程中更科学、合理,更能激发更大潜力,这不仅仅是“期许”,更是“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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