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07 10:33:07
作者:段思平
6月29日,苏州的几位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到苏州虎丘、留园等园林游览,但被告知,他们只能在每年6月和12月等旅游淡季以及“世界骨髓捐献者日”免费入园。上述献血者表示不能接受。此后苏州人大介入督察。(7月6日《中国青年报》)
2016年3月1日,《苏州市献血条例》正式实施,部分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志愿者获得“三免”优待——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给无偿献血上有突出贡献者以奖励,不仅体现了对无偿献血者本人的回馈,也能产生良好引导作用,营造鼓励无偿献血的社会氛围。
遗憾的是,法律的善意在具体执行中遭遇了尴尬。部分旅游景点竟对享受“三免”政策的人群拒之门外,号称只有旅游淡季才能允许他们免费入园。要知道,无偿献血可不分“淡季旺季”,人们献血时从来只考虑社会的需要和公共的利益,怎么到了享受优待时,还得等旅游淡季才行?
这显然有违立法的初衷,也伤了无偿献血者的心。
景点固然是要追求利润的,但是免费接待部分无偿献血者,又能损失多少利润呢?不算社会公共利益的大帐,为几张门票钱与享受“三免”政策的人群斤斤计较,未免太小家子气了。景点的短视值得批评,不过话说回来,景区的这个态度,难道立法之前,有关部门就没有预见吗?
虽然立法奖励无偿献血是好事,但也要在立法前,征求各方面意见,包括相关景区的意见,总不能要求景区“让利”,却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吧?立法之后,卫计委、园林局等有关部门也应会商制定配套细则,将法律的规定落实为可操作的办法。假如缺乏有针对性的预设安排,没有给出具体的执行路径,就难免出现部分景点“打折扣执行”、“有选择执行”等问题。
所幸地方人大的及时介入,平息了争议、解决了问题。但我们还是不免担心,这次是某些景点软钉子抵抗,下次会不会有医院不给“三免”人群免诊查费?为避免法律沦为一纸空文,在立法前就应该做好提前量,将现实情况想得更加复杂一些,立法后有关部门也要及时出台细致的配套措施。惟其如此,才能确保法律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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