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6-09-26 09:37:09
作者:骆猛
为加快解决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于22日正式对外公布。(人民网9月23日)
“吃污治污”一直是环保部门直视的困境。长期以来,排污费返还环保部门成“潜规则”,造成了“污染企业反成环保部门衣食父母”的尴尬局面,以致形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的畸形格局,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的前程美景。如今,《意见》的发布直接跳过了“地方保护主义”的短板,将环保工作进行“垂改”,直接将环保工作升级,消除了地方利益的裹挟,使得环保部门挺直了腰杆,放开了手脚去治理。笔者认为,只有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从中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才能实现“持续”建设美丽中国的宏图大略。
“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的大局,放任了相关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可持续发展”战略一直都是我国推行的主要发展战略,而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实现“可持续”战略的短路地带,烧断了“可持续”的 “保险丝”,剥夺了我们后代“呼新鲜气,饮无害水”的权利,侵占了后代们应该拥有的自然财富。所以,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已是广大民众的热切期盼。一个“可持续”社会的经济和社会体制的结构,应是自然资源和生命系统能够持续维持的结构,我们应该在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需要能力的情况下进行“可持续”发展。
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是 “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现行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使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环境监测执法不健全,环保责任难以落实。因此,消除环保“地方保护主义”实质上是从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入手,解决了制约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障碍, 同时,也涉及到了监测、监察、执法、许可等制度的重构,是“底盘性”的制度改革,有利于推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转型,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对施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消除“地方保护主义” 关键是理顺环保部门与所属地党委政府之间的责任关系。首先从制度设计上解决干预。省级环保部门应直接管理环境监测机构,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并依法独立行使执法权,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强化督查的作用。其次,从人财物保障上解决干预。使地方环保机构以及监测执法机构的人财物管理在更高级环保局,而本级无支配权,消除利益裹挟效应。最后,从领导干部管理权限上解决干预。对《意见》发布内容既要遵循,也要创新,省级环保部门应增强调控能力;对地方环保局负责规划区划、统一执法。
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是保护环境的前提,蓝天碧水,是我们“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唯有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保证我们的家园的郁郁葱葱,才能奠定“可持续”的发展大局。
(作者单位:河北省东光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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