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25 07:14:02
作者:刘天放
《江西日报》报道称,该省除少部分需要保密的车辆外,都要统一公车标识。记者发现,截至目前,全国已至少有4个省份,即广西、天津、福建、江西等要求辖区所有公车统一标识。(2月24日《法制晚报》)
公车统一标识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车轮上的腐败”。不可否认的是,虽然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教育以来各地对公务车的管理力度比过去加大了,但还是有人公车私用,如送孩子、接家人,走亲访友,旅游观光等。由于公车没有明显标识,外表上看与其他车辆无异,混迹于车流中与私家车差不多,加上管理上的疏漏,于是,公务车成为“腐败车”的案例时有发生。
诚如报道中所言,从2012年12月4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全国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中,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为26172起,占比19%,排名第一。对违规违纪使用公务用车的,必须上报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据报道,江西是全国第四个公车亮身份、贴标识的省份。而给公务车贴上标识,的确对公车监督有益,这就等于揭去了公车“伪装”让其暴露于天网的监控之下,这在很大程度上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其实,中纪委以前就曾表示,要试点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江西等省份就是对此做出的响应。公车私用,目前仍屡禁不止,而说穿了,还是对权力监督的不到位造成的;任性的不是公车本身,而是权力膨胀后的越界乃至张狂。如果管理缺失,监督缺位,处罚力度不大,公车私用的现象还将持续。而给公务车贴上标识,只是对公务车管理的一种形式,还必须从源头上把关,管好“钱袋子”,让公车公用,使公车回归“公用”的属性。例如,公车的使用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公车费用必须公开透明,公车不使用时要统一停放,等等。
给公务车统一标识,确实显得很有必要,有了标识的公车对使用者肯定会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也是朝着公车规范化管理迈出的坚实一步。然而,如果公车有了标识之后,仍有人触碰底线,顶风作案,当如何处理呢?事实上,对公车私用人的处罚,各地也是不尽相同。有些地方查得严,处罚得也严,而有些地方查得严,但处罚起来就显得轻描淡写。如果费了好大劲才逮住一个违规者,却在处罚上不给力,那么,再统一标识又有何用?以前也曝出过公车私用者,但处罚方式一般是给予内部批评,或是谈话诫勉之类不痛不痒的“处分”,甚至连以上这些都无法做到而不了了之,这样一来监督就毫无意义。因此,公务车统一标识后,人们最大的期盼就是对违规者的严厉追责,什么公开批评、通报批评,什么公开道歉、下不为例之类,都是对违规者的袒护。
可见,统一公务车标识,同时必须出台严厉的处罚措施,如对公车私用者采取降薪、降职甚至撤职处分等,就是要让违规者“喊疼”。“高举手轻落下”震慑不了任何人。如果不对公车私用者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追责问责,再统一公车标示也无济于事。公车私用,其本质就是侵占公共财物,“车轮上的腐败”,其实与贪污腐败基本无异。由此,一旦发现,必须严厉罪责,任何袒护或变相袒护都不允许。如果发现有袒护行为,也一样要受到惩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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