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26 11:07:02
作者:李兴会
环保部25日通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进展。督查发现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太原市华豹涂料有限公司的应急预案存在照抄照搬问题,在正式文件中出现其他县的地名,任务完成不彻底。(新华网 2月25日)
客观而言,让对环保知识不专业的政府部门或生产企业制定重污染应急预案,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于是在制定时,模仿、借鉴他人的格式或从网上下载样本自然不可避免。
早在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于隔行如隔山的各责任单位而言,这几乎成了应急预案的蓝本。于是,我们看到的,从地方政府到公司企业,应急预案大同小异,总体框架出现了高度相似性。当然,我们也没必要苛求责任单位的预案必须要做得多么富有个性化和创意,再花里胡哨毕竟只是书面的东西,与实际环保成绩不能直接划等号。然而“照抄照搬、出现其他地名”的重污染应急预案,还是反应了很多问题,让人对污染治理难以乐观。
如果应急预案中,连地名都懒得改,那责任单位在制作这份预案时是否真正地用了心?这种马马虎虎态度制定出来的“应急预案”是否充分考虑到了当地实际?能否保证具有可操作性?如此敷衍了事的态度,倘若到了真正触及有关方面切身利益的环保治污行动上,能否认真而彻底呢?
归根到底,“落实”才是目的。然而,从此次披露的环保督查状况来看,落实状况实难差强人意。有的没有按计划淘汰落后产能;有的未将排污大户列入停产、限产名单;还有的未按要求如期停产……各生产单位为了逃避监管、追求利润,可谓手段多样、煞费苦心。从另一个方面折射出环保任务艰巨,任重而道远,别说以“照抄照搬”的态度,就算用心且认真,都难保没有漏网之鱼。
事实上,“照抄照搬”只是表面,其背后更深层次折射出的,是一地短期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这个公众根本利益孰轻孰重的政绩观问题。还表明,地方政府几乎不太可能自觉地将环境保护指标置于工作的首位。毕竟与长远利益比起来,短期等眼前利益更能“看得见摸得着,也更实惠”。如果官员政绩考核体系继续由地方政府自行主导,那么环境保护“喊得响、难落实”的尴尬将难以根治。
环保部门的此次专项督查可谓“战果累累”,也让我们也看到了应急预案之于重污染治理的积极作用。然而要保证落实,仅凭环保督查的力量毕竟有限,因此有必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可以通过和简化,将制定的预案能够让更多的公众看懂并且监督落实。更重要的,是完善后续问责。对于“不执行、打折执行”预案的单位,要制定严厉惩戒措施、使之承担实实在在的后果;而不只是在追责上高举轻放,或者干脆没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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